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宣传部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椒江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数量
椒江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椒江区互联网宣传指导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为管理岗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岗位1要求为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岗位2专业不限。
3.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需要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机关新聘用的事业人员,应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部门新聘用的事业人员,应在机关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表现较好,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椒江区委宣传部办公室(椒江区青年路404号区委宣传部210室),联系电话:88830075、88832102,邮箱:jjqwxcbbgs@163.com。报名要求:需本人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推荐的要有单位介绍信。
2.资格审核。区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经资格审查,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水平等。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阶段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考察、体检。按照笔试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得分排名,按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按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提供一年内体检记录也可)。
7.公示、调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