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整体水平,打造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相关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6.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具体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12月5日开始,通过天津北辰教育资源网:http://www.bchedu.cn、北辰政务网https://www.tjbc.gov.cn进行查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16:00至2024年12月20日16:00。
2.报名邮箱:bcqjyjrsk@tj.gov.cn
3.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间报名后,工作人员将于24小时内进行邮件回复,如未收到回复邮件,请于与招考部门联系,并再次提交报名材料。
4.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1)《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附件2);
(2)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3)家庭户口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及以上学位还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
(6)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12月13日前;
(7)学术、业绩佐证材料:个人所获奖励及荣誉称号证书,参与教育教学讲座等学术交流情况,牵头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已结题课题相关材料,代表性论文、出版著作、专利及成果推广证明,学术、社会团体担任职务的证明、聘书等;
5.资格审查: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报名邮箱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邮箱反馈信息,并保持申报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面试考核
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人岗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三)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我区将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再次核实各类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及岗位要求,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备案、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七、纪律与监督
1.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北辰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北辰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监督电话:022-2681045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