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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盐城阜宁县教育系统招聘优秀青年人才61人通告
2024-12-12 10:20

 2025年江苏省阜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通告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加大优秀青年教师引进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6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江苏省阜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地区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台湾地区其他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全部进编。

 

  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可关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阜宁教育服务平台”,登录“阜宁县教师招聘”系统,先注册后报名;或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也可登陆网页:http://www.fneduserviceplatform.cn/recruit/user_loginPage.do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

 

  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1日16:00。

 

  (3)陈述和申辩:

 

  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2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2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3日12:00。

 

  (6)准考证打印:

 

  2025年1月8日9:00—1月9日16:00。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2024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无法提供,则须提供毕业后未就业承诺书);

 

  ③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2024届尚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⑤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

 

  ⑥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⑦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⑥《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报名时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可报考1个岗位,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00—12:00。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5)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网上确认

 

  (1)招聘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资格初审意见。

 

  (2)通过网站报名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网站报名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上微型课,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音乐、体育学科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和微型课各占50%。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如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顺延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符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申请条件的,还可享受相应待遇(已享受过盐城市相关人才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被聘用到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管校聘”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六、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七、招聘政策咨询

 

  未尽事宜,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阜宁县教育局0515-87737203、0515-87737204。

 

  八、招聘工作监督

 

  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77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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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5年江苏省阜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25年江苏省阜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阜宁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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