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理论——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必背考点46条
一、概述部分
1.三个坚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
2.一个目标: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
3一个动力: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
4.两个确保: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5.三个提升: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
6.三个千方百计: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二、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7.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稳产丰产。
8.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支持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
9.落实灭菌乳国家标准,支持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
10.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11.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加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
12.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
13.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14.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15.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
16.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做好资金筹集和分配。逐步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7.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
18.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通过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给予差异化支持。
19.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四、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20.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大力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21.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
22.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23.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
24.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
五、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25.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
26.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27.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
28.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29.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30.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1.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
六、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32.做好全国村“两委”换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担当作为。
33.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强化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34.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
35.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
36.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
3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氛围。
七、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38.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
39.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鼓励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
40.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41.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
42.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
43.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
44.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45.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46.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