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震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1年黑龙江省地震局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及放弃面试的处理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12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ljdzjrjc@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黑龙江省地震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3月12日12时前传真至0451-82645309或发送扫描件至hljdzjrjc@163.com,并拨打电话0451-87016629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15、16日9:00-16:00时携带材料1至材料7到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601室)接受资格审查: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3),要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六)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二寸)。
(七)本人持抵哈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拟于2021年3月17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8:0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黑龙江省地震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24号
联系电话:0451-87016629
(三)面试有关事宜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需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填写《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6),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准备。
(二)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三)考生参加面试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如有变化,我局将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三)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方式:0451-87016629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7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报名登记表
4.报名推荐表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6.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
7.面试名单
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2021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