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科目必看知识点
【1】我国的法律形式有哪几类?
答: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规章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7、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2】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3】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行政。
【5】如何理解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
答: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即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①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②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③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6】人民警察的义务是什么?
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做到:(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3)礼貌待人,文明执勤;(4)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5)救助危难群众;(6)帮助解决群众纠纷;(7)及时查处案件;(8)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7】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
答: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
【8】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的“紧急情况”是指什么?
答:(1)紧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2)紧急抓获逃离违法犯罪现场的人员或者通缉在逃的人犯;(3)紧急抢救公民的生命安全;(4)紧急抢救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的安全;(5)紧急维护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现场的秩序等不紧急处置就会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情况。
【9】人民警察如何对待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答: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做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10】《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如何规定?
答: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1)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2)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11】《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使用约束性警械的条件如何规定?
答: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2)执行逮捕、拘留、看、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12】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答: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原则主要有:(1)以事实为依据、过罚相当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3)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13】对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主要有那些?
答:(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行为。(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5)违法行为的预备行为;(6)违法行为的中止行为;(7)主动登记或者治疗的吸毒行为。
【14】《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治安案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5】《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法定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
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16】简述行政案件的受案程序。
答:(1)制作《询问笔录》(2)接受证据(3)制作《受案登记表》(4)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5)现场处置
【17】行政案件需要调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违法行为是否存在(3)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4)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5)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罚的情节(6)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18】简述公安机关行政赔偿的范围。
答:(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7)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8)造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9】简述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
答:(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0】简述公安机关的性质。
答: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21】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当场处置?
答: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当场处置:1、对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2、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3、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22】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
答: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以及处什么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哪些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4】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些?
答: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有以下五个:(1)防卫意识,即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态度。(2)防卫条件,即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没有不法侵害就谈不上正当防卫。(3)防卫时间,即必须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4)防卫对象,即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5)防卫限度,即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5】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什么要件?
答: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即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要件,即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3)客观要件,即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26】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也侵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4)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27】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哪几种?
答:刑事案件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28】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答:逮捕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29】侦查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答:(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被害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和调取证据;(6)查询、冻结存款、汇款;(7)鉴定;(8)辨认;(9)犯罪信息采集与网上侦查措施;(10)通缉。
【30】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答: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1】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几种?
答: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外国人可以附加驱逐出境或者限期出境。(每项1分,共5分)
【32】调查治安案件收集证据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2分)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2分)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1分)
【33】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予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答: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1分)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1分)
(3)煽动民族分裂的;(1分)
(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2分)
【3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人具有什么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人具有什么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1分)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1分)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1分)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1分)
(5)有立功表现的。(1分)
【35】《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示威的概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36】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2分)
(2)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1、5分)
(3)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1、5分)
【37】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38】《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示威的概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39】《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集会的概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4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游行的概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有关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42】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1)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2)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3)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
【43】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在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45】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应负责哪些安全事项?
答:(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46】调查治安案件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47】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答: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48】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9】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50】公安机关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在语言适用上应注意什么?
答:公安机关办理涉外行政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2分)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提供翻译;(1分)当事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1分)经公安机关批准,外国籍当事人可以自己聘请翻译,翻译费由其个人承担。(1分)
【51】简述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5分)
答: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答题要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2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3分)法律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
【52】简述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5分)
答: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答题要点: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1分),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2分);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2分)。法律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一条
【53】人民警察对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存在哪些情形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并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5分)
答: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答题要点:(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1分)(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2分)(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1分)(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54】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简要回答除了警绳之外,还有哪五种警械?(5分)
答:警械的种类。答题要点:警械的种类有警棍(1分)、催泪弹(1分)、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1分)、手铐(1分)、脚镣(1分)。法律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三条
【5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简单回答不得担任人民警察情形?(5分)
答: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答题要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5分);(二)曾被开除公职的。(2.5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
【56】人民警察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5分)
答: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答题要点: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3分),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2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二条
【57】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哪三种处理?(5分)
答:受案的基本要求答案要点:(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2分)(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2分)(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1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58】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简要回答强制传唤的适用对象。(5分)
答:传唤和强制传唤的适用答案要点: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2分)或者逃避传唤(2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1分),可以强制传唤。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59】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如需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时,简要回答公安机关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有关要求。(5分)
答:询问的地点、时限及基本要求答案要点: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2分)或者其他监护人(2分)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教师(0.5分)到场。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0.5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60】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简要回答民警办理行政案件时检查公民住所的有关要求。(5分)
答:勘验、检查及住所检查的适用答案要点:检查公民住所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1分)。但是,有证据表明或者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1分)或者公民人身安全(1分)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1分),不立即检查可能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立即检查(1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三款
【6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简要回答公安机关在办理人身伤害案件时,遇到哪些情形应当进行伤情鉴定?(5分)
答:鉴定、检测、辨认的适用答案要点: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2分)(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1分)(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1分)(4)其他应当作伤情鉴定的情形。(1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
【6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简要回答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的有关要求。(5分)
答: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答案要点: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2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2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法定期限办理(0.5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检测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0.5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
【6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简要回答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应经何部门许可?(5分)
答: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规定答案要点: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2.5分)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5分)许可。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
【64】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收缴及追缴措施的适用对象分别是什么?(5分)
答:收缴、追缴的适用对象答案要点: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1分),赌具、赌资(1分),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1分)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1分),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65】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时效为多长?其他行政违法行为追究时效为多长?(5分)
答: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答案要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时效为六个月(2.5分),其他行政违法行为追究时效为二年(2.5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66】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被传唤人的询问查证的时间有多长?(5分)
答:询问查证时限答案要点: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2分);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1分),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67】公安派出所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的权限是什么?(5分)
答: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权限答案要点:警告(2.5分)、五百元以下的罚款(2.5分)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68】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那几种?(5分)
答: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答案要点:警告(1分);罚款(1分);行政拘留(1分);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1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69】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采取哪些救济途径?(5分)
答:被处罚人的救济措施答案要点: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5分)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5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70】违反治安管理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5分)
答:不予处罚和减轻的适用答案要点:(1)情节特别轻微的(1分);(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1分);(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1分);(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1分);(5)有立功表现的(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71】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5分)
答:从重处罚的适用答案要点:(1)有较严重后果的(1分);(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1分);(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1分);(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72】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有哪些?(5分)
答: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答案要点:(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1分);(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1分);(3)七十周岁以上的(1分);(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73】可申请听证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有哪些?(5分)
答:听证的适用条件答案要点:对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2.5分)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2.5分)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可申请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
【74】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到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回避?(5分)
答:回避的适用答案要点:(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分);(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2分);(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75】何种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5分)答: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基本要求答案要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5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2.5分),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
【76】何种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5分)
答:治安调解答案要点:(1)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2.5分)(2)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2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77】对治安管理违法嫌疑人适用口头传唤、传唤证传唤、强制传唤的法定条件分别是什么?(5分)
答:传唤与强制传唤的适用答案要点:(1)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2分)(2)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2分)。(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78】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如何进行处罚?(5分)
答:数过并罚答案要点:(1)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2.5分);(2)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2.5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79】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5分)
答:公安行政处罚的执行答案要点:(1)将依法查封、扣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1分)或者变卖(1分)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1分)被处罚人;(2)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1分)加处罚款;(3)法律没有规定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
【80】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否处罚?(5分)
答: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答案要点:(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2分);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1分)。(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
【81】简要回答犯罪的基本概念和成立犯罪应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答:犯罪的基本概念、犯罪构成答案要点:(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1分)、触犯刑法(1分)、应受刑罚惩罚(1分)的行为。(2)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0.5分)、客体(0.5分)、主观方面(0.5分)、客观方面(0.5分)。
【82】根据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无论实施什么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属于哪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的问题?(2)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是出于过失的,不是犯罪。这种说法正确吗?这是属于哪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的问题?(3)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定罪处刑;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刑。这是属于哪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的问题?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刑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答:犯罪构成、罪刑法定原则答案要点:(1)犯罪主体(1分)。(2)正确(1分)。犯罪的主观方面(1分)。(3)犯罪的客观方面(1分)。罪刑法定原则(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第16条、第17条
【83】根据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为了确保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可以先发制人,对预备实施不法侵害的人先行实施正当防卫行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实施正当防卫行为,无论造成多大的损害,都不负刑事责任。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3)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答: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概念答案要点:(1)错误(1分)。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施(1分)。(2)错误(1分)。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1分)。(3)正确。(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
【84】根据刑法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负刑事责任?(2)公交车司机在车辆发生故障时跳车逃生,车上的乘客因事故死亡,司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吗?为什么?
答: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概念答案要点:(1)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分)(2)不属于紧急避险(1分)。公交车司机负有保障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特定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紧急避险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条
【85】根据刑法关于犯罪形态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行为人携带匕首,隐藏在路边,意图抢劫路过的行人,但由于当日没人经过,其犯罪企图落空,属于哪一种犯罪形态?(2)假设行为人见到某路人经过,即持匕首上前抢劫财物,反被该路人制服,属于哪一种犯罪形态?(3)假设行为人见到某路人经过,即持匕首上前抢劫财物,却发现是自己的熟人而作罢,属于哪一种犯罪形态?(4)对照问题(1)和问题(2),这两种犯罪形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5)对照问题(2)和问题(3),这两种犯罪形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答: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中止的概念答案要点:(1)犯罪预备。(1分)(2)犯罪未遂。(1分)(3)犯罪中止。(1分)(4)是否已着手实行犯罪。(1分)(或者表述为:犯罪预备是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而犯罪未遂是已着手实行犯罪。)(5)犯罪未完成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是出于行为人本人的意志。(1分)(或者表述为:犯罪未遂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犯罪中止是出于行为人本人的意志而未完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第23条、第24条
【86】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也构成共同犯罪。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某公司实施非法经营犯罪的,对该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应该按照共同犯罪处罚。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按照刑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理?
答:共同犯罪的概念、单位犯罪的概念、非法经营罪答案要点:(1)错误(1分)。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1分)。(2)错误(1分)。应按单位犯罪处理(1分),对该公司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30条、第31条、第225条、第231条
【87】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我国刑法把主犯分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对这两种主犯的处罚原则分别是什么?(3)什么是从犯?(4)对从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答:主犯、从犯答案要点:(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1分)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分)(3)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1分)(4)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第3、4款、第27条
【88】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在共同犯罪中,甲和乙都是起次要作用,但甲是主动参加犯罪,而乙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对甲和乙分别应如何处罚?(2)丙教唆丁犯罪,应对丙如何处罚?如果丁未满十八周岁,应对丙如何处罚?如果丁没有犯丙所教唆的罪,应对丙如何处罚?
答: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答案要点:(1)甲属从犯,对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分)。乙属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分)。(2)丙教唆丁犯罪,对丙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1分)。如果丁未满十八周岁,对丙应当从重处罚(1分)。如果丁没有犯丙所教唆的罪,对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28条、第29条
【89】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对构成累犯的前罪和后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有什么要求?(2)对构成累犯的前罪和后罪,在犯罪主体的年龄方面有什么要求?(3)犯有什么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这些犯罪中的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答:累犯的概念、犯罪构成答案要点:(1)过失犯罪的除外。(或者表述为: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1分)(2)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或者表述为:犯前罪和后罪时都是已年满十八周岁。)(1分)(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分)、恐怖活动犯罪(1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5条、第66条
【90】根据刑法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窃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但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否能认定为自首?(2)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其除了如实交代盗窃犯罪事实以外,还如实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抢劫犯罪事实,是否能认定为自首?(3)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交代了其所了解的他人实施的抢劫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是否能认定为自首?为什么?
答:自首与立功的概念和适用答案要点:(1)不能认定为自首(1分)。(2)对其如实供述盗窃犯罪事实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1分)。对其如实供述抢劫犯罪事实的行为,认定为自首。(1分)(3)不能认定为自首(1分)。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应认定为立功(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68条
【91】根据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是多长?(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是多长?(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是多长?(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追诉时效是多长?如果超过追诉时效认为必须追究的,如何处理?
答:追诉时效答案要点:(1)五年。(1分)(2)十年。(1分)(3)十五年。(1分)(4)二十年(1分)。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
【9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请根据刑法关于追诉时效、数罪并罚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畏罪潜逃,6年后被抓获,能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2)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公安机关没有发现,10年后行为人因实施诈骗犯罪被抓获,公安机关才发现其盗窃犯罪事实,能否对其盗窃和诈骗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3)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3年后又实施诈骗犯罪,对其盗窃犯罪的追诉期限如何起算?
答:追诉时效、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答案要点:(1)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1分)。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1分)。(2)不能数罪并罚(1分)。因为其盗窃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1分)。(3)对盗窃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其犯诈骗罪之日起计算。(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第1款、第87条、第88条、第89条
【93】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这一新罪名;规定了犯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请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危险驾驶罪的概念。(2)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能否适用逮捕措施?为什么?
答:危险驾驶罪、逮捕的适用条件答案要点:(1)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1分),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1分)。(2)不能适用逮捕措施(1分)。因为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拘役,而适用逮捕措施要求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
【94】简要回答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答: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答案要点:(1)主体是一般主体(1分),凡年满14周岁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1分);(2)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1分)(3)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1分)(4)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
【95】请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区别;(2)在实施强奸犯罪的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认定为强奸罪还是故意杀人罪?(3)在实施抢劫犯罪的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认定为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答: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答案要点:(1)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1分)(2)强奸罪。(2分)(3)抢劫罪。(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1款、第236条第3款第5项、第263条第5项
【96】请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携带凶器抢夺的,应认定为抢劫罪还是抢夺罪?(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具有什么情形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答: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答案要点:(1)抢劫罪。(1分)(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1分)、抗拒抓捕(1分)或者毁灭罪证(1分)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1分),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第267条第2款、第269条
【9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简要回答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处理答案要点:(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1分)(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1分)(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1分)(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1分)(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1分)(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
【98】简要回答下列关于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问题:(1)刑事案件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还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2)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如何确定管辖?(3)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如果协商不下的,公安机关如何确定管辖?
答:刑事案件的管辖答案要点:(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2)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3)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1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第16条、第17条
【99】简要回答下列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中回避的问题:(1)侦查人员是否回避,应由谁决定?(2)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是否应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如果被决定回避的侦查人员不停止侦查,其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是领导人员,不参加具体办案工作,不适用回避的规定。这种说法是否正确?(4)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不是案件的侦查人员,不适用回避的规定。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答:回避的适用答案要点:(1)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1分)(2)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1分)。其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1分)(3)错误。(1分)(4)错误。(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1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条、第32条、第33条、第34条
【100】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中,有3种是可以通过询问或者讯问的方式收集的,这3种证据分别是哪些?(2))生理、精神或者年龄方面具有哪些问题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答: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证人资格答案要点:(1)证人证言(1分),被害人陈述(1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1分);(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第48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50条第2款、第54条第2款
【101】根据刑事诉讼的有关法律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公安机关对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才可以采取拘传措施。这种说法是否正确?(2)刑事强制措施中,公安机关可以决定采取的有哪几种?
答: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条件、审批机关答案要点:(1)错误(1分)。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采取拘传措施。(2)拘传(1分)、取保候审(1分)、监视居住(1分)、拘留(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9条、第61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第1款
【10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简要回答逮捕的适用条件。(2)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采取哪些刑事强制措施?
答: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的适用条件答案要点:(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1分),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1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1分),应即依法逮捕。(2)取保候审(1分)或者监视居住(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
【103】根据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对正在预备犯罪,但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吗?(2)对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但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吗?(3)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具有哪些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答: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刑事赔偿的范围答案要点:(1)可以采取刑事拘留。(1分)(2)可以采取刑事拘留。(1分)(3)其后决定撤销案件(1分)、不起诉(1分)或者判决宣告无罪(1分)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
【104】涉嫌诈骗犯罪的人员因在其身边发现有犯罪证据,且身份不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假设对该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可以采取什么刑事强制措施?(2)假设经侦查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而不负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否承担国家赔偿义务?(3)假设该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刑事拘留期间,被看守所工作人员殴打、虐待,具有什么情形时公安机关应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该犯罪嫌疑人因受殴打、虐待而死亡的,哪些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答: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刑事赔偿的范围、不予刑事赔偿的情形、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答案要点:(1)取保候审(1分)或者监视居住(1分)。(2)公安机关不承担国家赔偿义务。(1分)(3)造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应承担国家赔偿义务(1分)。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2项、第6条第2款、第20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4条第5项
【105】请列举出五种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权采取的侦查措施。
答:侦查措施的种类答案要点:(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被害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物证、书证;(6)查询、冻结存款、汇款;(7)鉴定;(8)辨认;(9)通缉。(回答出1种得1分,回答出5种即得满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
【106】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可以在什么地点进行?(2)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证人、被害人进行询问的,可以在什么地点进行?
答:讯问、询问的基本要求答案要点:(1)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1分)或者到他的住处(1分)进行。(2)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1分)或者住处(1分)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第97条第1款
【107】简要回答由公安机关执行或者代为执行的刑罚种类。
答:刑罚的执行机关答案要点:(1)管制(1分)、拘役(1分)、剥夺政治权利(1分)、对外国人驱逐出境(1分)由公安机关执行。(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公安机关代为执行刑罚。(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第218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条、第277条、第278条、第279条、第336条第1款、第2款
【108】根据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依法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谁是赔偿义务机关?(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谁是赔偿义务机关?(3)公安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请求人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刑事赔偿申请?为什么?(4)赔偿请求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刑事赔偿决定不服的,能否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诉讼?为什么?
答: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程序答案要点:(1)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1分)(2)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1分)(3)不可以(1分)。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1分)(4)不可以(1分)。赔偿请求人应向该公安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1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2款、第3款、第22条第2款、第24条第2款
【109】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因对公民违法实施刑事拘留而应给予国家赔偿的,如何计算赔偿金?(2)对公民因受到刑讯逼供造成身体伤害,而应赔偿其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对减少的收入应当如何计算?
答: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答案要点:(1)被违法拘留,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分)(2)对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1分),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第1款第1项
【110】我国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答: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111】简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答: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而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或执照或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112】人民法院对哪些行政诉讼不予受理?
答: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113】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14】行政诉讼期间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答: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115】国家需要向其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几种情形?
答:刑讯逼供或暴力手段等造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在处理案件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16】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答: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权利救济原则;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原则。
【117】宪法怎样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
答: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18】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期待当事人履行原则;尽量减少损失原则;间接强制优于直接强制原则。
【119】简述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中应当回避的情形?
答: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120】简述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答: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21】案情:民警张甲、张乙在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一经营户王三存在明显违法行为,依法拟对王三处以50元行政罚款。 问题:请简述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答:(1)出示表明执法身份的证件;(2)口头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3)听取并核实当事人的陈述、申辩(4)依法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122】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钱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币,找给张某90元人民币。
问: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答:构成抢劫罪。理由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使用假币罪的定罪起点数额为面额四千元以上。据此,本题中张某使用100元假币的行为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实施威胁的时间不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一般不具有立即付诸实施的性质,而是将来的不利行为,从威胁发生到将威胁内容付诸实施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而抢劫罪中的威胁所使用的暴力侵害则是能够当场付诸实施的,被害人如果拒绝交出财物,就会立即遭到伤害或杀害。
②取得财物的时间不尽相同。敲诈勒索罪取得财物的时间既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事后某个时间;而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
③威胁的内容有无暴力性。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通常不具有人身侵害的暴力性内容即使具有,也不具有当场性,常是名誉、隐私等方面的内容;而抢劫罪中的威胁是人身侵害的内容。
(3)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据此,本题中张某拿出100元假币强迫司机钱某接受,但这100元假币是张某用来付出租车费的,而非商品,因而谈不上强买强卖商品;张某并未强迫不愿为其服务的钱某为其开车,更没有硬拉、强迫别人坐其开的出租车,因而谈不上强迫他人为其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4)综上所述,本题中张某以当场打死钱某相威胁并当场取得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