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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林区检察机关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2022-01-18 00:52

林区检察机关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根据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安排,现就报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及所属基层检察院职位的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1.报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亚布力人民检察院、绥阳人民检察院、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沿江人民检察院、诺敏河人民检察院职位且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成绩不能为0分。


  二、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75号)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与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需要学历认证的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户籍证明:户籍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职位招考条件中有户籍限定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6.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7.在职考生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1);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报名时填报“待业”的考生,如果已工作,同样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对拟进入面试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人员,需提供《兵役登记证》原件(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县级兵役机关出具兵役登记证明),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9.黑龙江省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


  10.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出具书面声明(附件3),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联系工作人员报送;拒不提供的,由2名工作人员做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11.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4),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考生需提供任职回避承诺书原件一份;


  12.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上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供工作人员查验,经查验合格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2.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未能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确认后,考生按照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


  联系电话:0451-58682058


  附件.zip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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