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滨州市检察院系统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根据《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现将滨州市检察院系统2022年度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各职位的首批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面试人选须于2022年1月25日前扫码添加招录机关微信(见附件2。修改昵称为:姓名+联系方式,如张三16605436666),面试资格审查的相关事宜,招录机关会适时联系考生发布。
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期间,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发布的审查要求,将面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预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录用程序。
需提交材料可参考《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
三、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到招录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1日。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四、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考生要按照《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面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未尽事宜,以《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报考指南》《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为准。
中共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