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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四川雅安市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2-02-07 03:12

关于2021年下半年雅安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将雅安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76号6楼610室)。


  四、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到雅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面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雅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参加资格审查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主动与雅安市委组织部联系。雅安市委组织部依据卫健部门等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应安排考生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


  (六)14天内有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雅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参加资格审查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外来(返)雅考生应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雅后再自行核酸检测一次。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七)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现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1.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该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下午18:00。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2月19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资格审查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应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5-2821618。


  附件:2021年下半年全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雅安市检察院系统)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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