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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告
2022-02-09 02:06

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攀枝花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就资格审查、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2月1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00)


  2022年2月14日17:00时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地点:攀枝花市司法局(攀枝花市东区佳联路5号)。


  (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下列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


  (2)事业单位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消毒卫生。


  (三)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和面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所在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所在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14天内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


  2.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均需分别提供资格审查当日和面试当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3.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凭资格审查和面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且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攀枝花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四)来自国外和港台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1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三)款要求执行。


  (五)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其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面试后再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由考点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攀枝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攀枝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在面试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要求和面试人员须知,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攀枝花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后续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   0812—3354931


  附件1.攀枝花市2021年下半年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向社会).doc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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