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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面试公告
2022-02-24 10:39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2月28日18:00前,通过微信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操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sichuanshuiwu。


  (二)在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下方菜单“查询咨询”-“公务员招录”,使用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登陆专题页面后点击“参加面试”,按照指引要求完成面试确认。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如有变化,登陆后可在页面进行变更操作。


  (三)提交资料。在微信公众号专题页面中根据提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推荐表因学校放假或疫情等原因不便盖章、签字的,可推迟至体检当日提供,仍存在困难的,须及时告知我单位。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推荐表因疫情等原因不便盖章、签字的,可推迟至体检当日提供,仍存在困难的,须及时告知我单位。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限本地户口或生源报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


  (四)放弃面试的考生,进入专题页面后点击“放弃面试”,按照指引要求拍照上传经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3月8日-3月12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成都市建设北路一段7号)。面试地点及乘车方式见附件3。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2年3月13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成都市滨江东路266号,见附件4)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我单位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考生应自备口罩,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四十七条,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经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情节较轻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面试前,如因疫情原因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28-86655001(电话)


  17358627668 (微信号)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成都广播电视大学位置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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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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