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菏泽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温馨提示
一、面试通知单打印
请面试人选登录“2022年度菏泽市招录公务员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根据网站提示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务必仔细阅读《疫情防控提示》、《面试人员守则》。
二、面试考点提示
考点设在菏泽市中华西路 艺达国际酒店
菏泽火车站:乘56路公交车,中华路文化路东口站下车。
菏泽东站(高铁站):乘26路公交车,至和平大酒店站下车,步行至中华路和平小区站乘56路公交车,至中华路文化路东口站下。
汽车总站:乘101路公交车,至市建筑设计院转56路公交车,中华路文化路东口站下车。
汽车西站:步行至中华路中心血站,乘56路公交车,中华路文化路东口站下车。
请广大考生提前确认考点位置,规划好赴考路线。赴考点前,请注意天气变化,预留充足的入场健康检查、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三、考生携带物品提示
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在面试入闱截止时间(上午7:30,下午13:30),仍未进入面试考点或者有关材料不齐全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请提前清点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
面试人员入闱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入闱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四、考生疫情防控提示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自2022年2月18日开始,要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如实申报健康监测、旅居地等信息。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菏泽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0-5316867)和招录机关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三)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须主动向招录机关申报,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
1.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2. 考前14天内从外省入鲁返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3.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应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4. 考前14天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③考前14天内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五)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前摘下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需在独立考场面试的,请通过人工通道进入考点。需在隔离考场面试的,请到考点大门外留置观察点,主动向防疫人员报备。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考生交通出行提示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口罩、手套、纸巾等防护物品。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建议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应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人员接触。提倡考生独立赴考,送考、陪考人员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
六、面试纪律提示
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上面的《面试人员守则》,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对外透露、传播面试试题,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反面试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终止面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面试评分、面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