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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公务员考试温馨提示(一)
2022-03-10 09:23

 青海省2022年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温馨提示(一)


各位考生:


  2022年全省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将于3月26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及控要求,现就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中心从考前14天开始对考生“信康码”申领情况和健康状态进行监测,考生应在考前14天开始体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每日申领“信康码”,申领时务必认真准确填报页面中“当前城市”和“小区(村组)”项。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要及时主动向我中心进行报备:


  1.考前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考生。


  2.考前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青返青考生。


  3.被疾控部门要求居家健康检测和集中健康检测的考生。


  报备电话:0971-8258589(工作时间接听)


  二、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来青返青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检测要求;对疫情发生地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青返青人员,要严格落实属地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措施。为避免影响考试,建议省外考生应于考前至少14天来青返青,接受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首考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核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


  1.考生首场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


  3.纸质准考证;


  4.考试当天本人“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相关材料不齐全或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一码一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生须严格遵守当地和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政策也将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注:本提示内容适用于参加青海省2022年常规选调生、青海省2022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青海省2022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的考生。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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