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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四川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2022-03-23 09:43

甘孜州司法局关于2021年甘孜州下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关于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等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现将甘孜州2021年下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2021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规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0.16分。根据《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16分。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职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四、其他事项

  1.进入体检的考生报到时间以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时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及2寸免冠照片3张,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体检通知书》。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

  4.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体检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和“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甘孜州司法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836-2811645)。

  6.若发现体检过程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监督电话:18608363678。

  附件:《2021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甘孜州司法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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