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选调(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凤栖梧桐、共襄建华”人才计划,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公务员、事业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拟开展选调(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选调(聘)名额
(一)区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计划择优选调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2名。
(二)区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以上选调(聘)人员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选调(聘)岗位表》
二、选调(聘)范围
(一)选调范围:齐齐哈尔市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在编在岗的一级科员(含相当职级层次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选调范围内。
(二)选聘范围:齐齐哈尔市内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选调条件
报名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现任一级科员(含相当层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选调单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者不得选择与选调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以及其他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尚未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条件
报名者应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有选聘单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尚未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姓名+职位代码+选调(聘)”(例如:某某某+01+选调)命名,选调人员以压缩包的方式将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至jianhuazzbgb@163.com,选聘人员以压缩包的方式将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至59419107@qq.com网上报名时间:3月29日8:30至 4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加选调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下载附件2《报名表》,填报基本信息,打印后加盖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公章,拍照上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拍照上传。
3.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拍照上传。
4.编制部门提供的编制平台本人信息表(加盖编制部门公章),拍照上传。
(三)参加选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下载附件2《报名表》,填报基本信息,打印后加盖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公章,拍照上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拍照上传。
3.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拍照上传。
4.编制部门提供的编制平台本人信息表(加盖编制部门公章),拍照上传。
5.证明参加选聘人员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进入事业单位的佐证材料。
五、资格审查
(一)建华区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及佐证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向报名者反馈。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聘)资格,并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向有关党委(党组)反馈。
(二)报名者需随时关注建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jhq.gov.cn/)或“齐聚英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向建华区委组织部申报,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选调(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六、竞争择优
(一)竞争择优工作由建华区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选调(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竞争择优。报名人数不足或资格审查人数难以达到竞争比例要求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建华区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对竞争择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视择优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聘)人员,全程坚持择优标准,不降格以求,充分体现选调(聘)人员岗位匹配度。
(二)择优方式
1.一次择优。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名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经过综合评判确定进入二次择优的名额及人选。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二次择优人选。进入二次择优的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形式可到“建华区政府网”(http://www.jhq.gov.cn/)或“齐聚英才”微信公众号查询。
2.二次择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根据面试结果对面试人员进行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情况,由建华区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次递补或取消本岗位选调(聘)。
七、考察和体检
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侧重了解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过程中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名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择优调入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体检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聘)资格。
八、公示和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在“建华区政府网”(http://www.jhq.gov.cn/)或“齐聚英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相关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存在影响选调(聘)情形的,取消选调(聘)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录用后,三个月内完成调转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择优调入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向建华区委组织部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选调(聘)工作由建华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2566389。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建华区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名者可于公告发布后通过以下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0452-2550519(负责公务员选调工作),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2-2563960(负责事业选聘工作)。
附件1.2022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选调(聘)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度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选调(聘)报名表.xls
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