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元市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广元市档案馆一楼大厅(广元市利州区翠屏街33号)。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携带签字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双面打印、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下同)、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要求的其他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一)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现职人员,须提供任职地所在的县(区)委组织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含任职情况和连续任职满三年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脱贫村在任和离任的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职期满和称职(合格)以上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3.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还应出具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文件或证书。
(二) 报考“优秀工人”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四川省各类企业、务工单位)关于考生现为本单位生产经营一线的劳动者(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的证明材料;四川省境内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还应由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出具考生为本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的证明材料。
2.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合同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中在四川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的工作经历应不少于3年。
3.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考生户籍不在广元市的,应提供现工作所在企业(务工单位)为四川省境内注册企业及企业所在地的证明材料。
4.考生近5年因在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线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文件(证书)。
(三)报考“优秀农民”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乡镇(街道)机关关于考生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2.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考生近5年因在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文件(证书)。
(四)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
(1)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6)成都市统一组织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要提供服务期满取得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7)将于2022年底服务期满,尚未参加服务期满考核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和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五)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六)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须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关于其录(聘)用时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
五、面试安排
面试暂定于2022年5月21日-22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到(返)广元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考生,请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如实反映本人相关情况。其中,到(返)川考生须在各查验点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简称“入川码”),“四川天府健康通”将进行弹窗提示,请考生按照提示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资格审查当日和面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和面试: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资格审查和面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6)资格审查和面试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7)按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
(8)资格审查当天和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广元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广元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面试后再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二)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二)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同时,按公告要求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2022年5月16日18:00。递补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现金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0839-3289151。
各职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表。
附件1.广元市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名单.xls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