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案(抓获)经过范本及样例参考
一份规范、具体、明确的“到案(抓获)经过”应具备以下要素:
1.案件线索来源:也就是根据什么事实去抓获犯罪嫌疑人,体现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
2.抓获的时间、地点、执行抓获任务的侦查人员及其他执行抓获任务的人员的姓名。
犯罪时间: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的年龄,从而认定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地点:确定案件管辖地。
执行抓获任务的侦查人员:证人,证明抓获过程。
3.抓获的具体过程:写明抓获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使用暴力抗拒抓捕,逃跑后又被抓捕等行为,上述情形直接影响采取何种强制措施以及是否构成新的犯罪。
4.抓获现场起获的赃物、物证:将有效反驳犯罪嫌疑人的翻供。
5.其他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是否认定立功情节的重要依据。
6.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群众扭送型(范例)
到案经过
到案人员:蔡某某,男,21岁,无业,住××县××镇××村××组,身高约165CM,较瘦,到案时左手食指有一划痕,系嫌疑人盗窃时自己用锥子划伤。
到案方式:群众扭送。
线索来源:无
到案过程:××××年××月××日××时,××县××镇××村××组居民李某(男,30岁,农民)、赵某(男,32岁,农民)将王某扭送至××派出所,并报案称当日晚××时许,李某下班回家时,发现王某在××县××镇××村××组张某家门口用改锥撬别张某停放的永久牌自行车,即叫来邻居赵某一同将王某抓获,并送至××派出所。
涉案物品:木把十字改锥一把。
接受到案人员:××派出所民警王某、李某。
出具人:王某
××××年××月××日(单位印章)
主动投案型(范例)
到案经过
到案人员:李某,男,29岁,无业,住××县××镇××村,身高约172CM,较瘦,到案时身着灰色运动服。
到案方式:主动投案
线索来源:无
到案过程:××××年××月××日××时,王某自动到××派出所,称其于××日××日××时许,在××县××镇××村,用改锥撬开居民李某家的窗户,入室窃得神州牌笔记本电脑一部。
王某自动投案时,将所窃神州牌笔记本电脑一部一并交到派出所。
涉案物品:神州牌笔记本电脑一部。
接受到案人员:××派出所民警王某、李某。
出具人:王某
××××年××月××日(单位印章)
当场抓获型(范例)
到案经过
到案人员:王某,男,27岁,无业,住××市××区××村××室,身高约170CM,较瘦,到案时身着灰色运动服。
到案方式:当场抓获
线索来源:盘问检查
到案过程:××××年××月××日××时,我和本所民警李某在××市××区××村××路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身高约170CM,较瘦,留平头,肤色较白,身着兰色运动衣的男子携带一提包,神色惊慌,形迹可疑,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问检查,检查中该男子突然扔弃提包向东逃跑,我和李某奋力进行追赶,并在××路口将该男子抓获,随后在该男子丢弃的提包里发现神州牌笔记本电脑一部。经询问,该男子叫王某,住××市××区××村××室,24岁,无业,神州牌笔记本电脑是其当晚××时××分左右,在××市××区××村一居民家用改锥撬开窗户入室盗窃所得。
涉案物品:神州牌笔记本电脑一部。
接受到案人员:××派出所民警王某、李某。
出具人:王某
××××年××月××日(单位印章)
拘传型(范例)
到案经过
到案人员:王某,男,26岁,无业,住××市××镇××村××组,身高约168CM,较瘦,到案时身着灰色运动服。
到案方式:刑事拘传
线索来源:侦查发现
到案过程:××××年××月××日××时,××市××镇××村居民李某家被盗,被盗现金人民币3600元,我所民警在被盗现场提取指纹三枚,经送市局××鉴定并与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库资料进行比对,现场提取的指纹与居住在××市××镇××村××组的王某同一,初步确认王某系作案嫌疑人,遂于××××年××月××日××时,我和本所民警李某在××××处将王某拘传至××派出所。
王某在接受拘传过程中,抗拒拘传,对民警李某进行殴打,致李某左手受伤。
涉案物品:无
接受到案人员:××派出所民警王某、李某。
出具人:王某
××××年××月××日(单位印章)
刑事传唤型(范例)
到案经过
到案人员:张某,男,21岁,无业,住xx市xx区xx村xx室,身高约173CM,较瘦,到案时身着灰色运动服。
到案方式:刑事传唤
线系来源:在押人员检举
到案过程:根据在xx分局羁押的涉嫌抢劫犯罪嫌疑人员xxxx年xx月xx日xx时交代,王某伙同他人于xxxx年xx月一天晚,在xx区xx村xx室,蒙面持刀闯入居民李某家中,强行向李索要人民币3000元。经查,李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向xx派出所报案。xxx年xx月xx日xx时,我和本所民警李某到xx市xx区xx村xx室,将王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审查。
王某在接受传唤过程中,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行为。
涉案物品:无
接受到案人员:xx派出所民警王某、李某。
出具人:王某
××××年××月××日(单位印章)
范例一
到案方式:治安传唤
线索来源:群众举报
到案经过
20XX年5月27日20时,东华门派出所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称居住于东城区南湾子甲1号的张某正在家中吸食毒品,20时15分民警王某、李某赶到张某家时,见张某正在吸食毒品,民警即传唤张某来所接受审查。
传唤到案过程中,张某始终予以配合,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行为。传唤张某时,根据张指认,在其家写字台抽屉中起获纸包2个,内有白色粉末,经市局刑事技术检验中心检验为海洛因,共重8克。
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民警:王某、李某
20XX年5月27日
范例二
到案方式:群众扭送
线索来源:无
到案经过
20XX年5月27日20时,东城区南湾子胡同甲1号居民李某(男,30岁,北京首钢工人)、赵某(男,30岁,北京首钢工人)将王某扭送至东华门派出所,并报案称当日晚19时30分,李某下班回家时,发现王某在东城区南湾子甲1号院门洞里用改锥撬盗李某停放的永久牌自行车,即叫来邻居赵某一同将王抓获,并将作案工具木把十字改锥一并送至东华门派出所。
扭送到派出所过程中,王某始终予以配合,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行为。
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民警:王某、李某
20XX年5月27日
范例三
到案方式:自动投案
线索来源:无
到案经过
20XX年5月27日20时,王某自动到东华门派出所,称其于5日25日晚19时,在东城区南湾子甲1号,用改锥撬开居民李某家的窗户,入室窃得神州牌P4笔记本电脑一部。王某自动投案时,将所窃神州牌笔记本电脑一部一并交到东华门派出所。
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民警:王某、李某
20XX年5月27日
范例四
到案方式:电话通知(投案)
线索来源:报案
到案经过
20XX年5月27日20时,东华门派出所接到陈某报案,称在位于东城区南湾子甲1号楼下被李某殴打头部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经民警电话通知,李某于次日上午8时自动到东华门派出所接受审查,并对其用木棒将陈某头部砸伤的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民警:王某、李某
20XX年5月27日
范例五
到案方式:当场抓获
线索来源:盘问检查
到案经过
20XX年5月27日20时,东华门派出所民警王某、李某在锡拉胡同东口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身高约170CM,较瘦,留平头,肤色较白,身着兰色运动衣的男子携带一提包,神色惊慌,形迹可疑,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问检查,检查中该男子突然扔弃提包向东单方向逃跑,王某、李某奋力进行追赶,并在东方广场附近将该男子抓获,随后在该男子丢弃的提包里发现神州牌P4笔记本电脑一部。经询问,该男子为东城区南湾子甲1号居民王某,男,24岁,无业,神州牌P4笔记本电脑是其当日晚19时50分左右,在东城区南湾子甲1号用改锥撬开居民家窗户入室盗窃所得。
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民警:王某、李某
20XX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