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兴安岭考区)体能测评、体检的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兴安岭考区)体能测评、体检(第一批)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经公示无异议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体测时间和集合地点
拟于近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微信群)。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面试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无证不得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体能测评地点,逾时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须自备运动装、运动鞋、饮用水。
3.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4.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以及辱骂、威胁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如携带必须按要求关机。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考生亲友禁止入场。
6.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大兴安岭地区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已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拟于近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微信群)。大兴安岭地区以外的考生,体检前请与加格达奇区疫情防控部咨询防疫政策。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面试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无证不得参加体检。
2.请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到指定地点集合,切勿迟到,无故缺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
4.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缴纳体检费,体检费男650元、女665元,体检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请考生自备零钱。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考生需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现场时供工作人员查验。考生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关于对参加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大兴安岭考区)考生的防疫提示》相关要求进行准备,如防疫政策有变化,以本地防疫指挥部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2.鉴于当前疫情等不稳定因素,体能测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将在2021大兴安岭体测体检通知群公布。请考生于5月15日前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群聊(仅限考生本人入群,入群须备注“报考岗位+姓名”,无备注人员将清理出此群)。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457-2749011
业务咨询电话:0457-2730533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