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齐齐哈尔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各位考生: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安全,进一步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造成的风险隐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考生申报的流调情况,经研究决定齐齐哈尔考区分批次开展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现将第一批次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对象
2022年3月1日齐齐哈尔考区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经公示无异议的部分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未纳入附件1名单的考生不在本次体能测评范围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定于5月19日进行,集合时间详见附件1,集合地点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请考生按附件1明确的测评组别及组内序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相应工作人员处报到。体能测评组别及组内序号仅为体能测评当天集合时使用的临时编号。
(三)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重要通知”栏(2021年8月11日发布)。具体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或10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者,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者,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体检、录用考察及录用资格处理。
2.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一次测评,不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因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致使招录职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相应招录职位按缩减或取消处理。
3.参加体能测评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及护照)入场,提前下载打印《体能测评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样式详见附件2或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打印时请使用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考生使用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应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考生本人五官特征或容貌特点。考生应素颜参加体能测评,请勿对照片进行修饰或美颜处理。如因此类问题影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后果由考生自负。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体能测评表》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考生须携带《体能测评考生健康承诺书》(须如实填报,一式一份,A4纸打印,样式详见附件5),并提供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期间,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严禁以任何形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参加体能测评、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
6.考生须穿着软底鞋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如胶鞋、运动鞋等),严禁穿着硬底皮鞋或高跟鞋入场。建议考生适当携带长袖、长腿运动衣裤备用,以防天凉感冒。考生饮用水自备。
7.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体能测评中冒名顶替、采取舞弊、作弊等手段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体能测评、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8.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束后,请考生按工作人员统一要求主动退场,不得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9.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消毒等事宜;现场等候进行体能测评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
10.体能测评不合格者,由工作人员当场通知。体能测评合格者请就近就便安排住宿等事宜,以便顺利参加体检。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详见附件6,其中经2022年5月19日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其他未纳入附件6名单的考生不在本次体检范围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于2022年5月21日早6时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按附件6明确的体检组别及组内序号,在规定时间到集合地点相应工作人员处报到。体检组别及组内序号仅为体检当天集合时使用的临时编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按自愿放弃体检、录用考察及录用资格处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黑色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须粘贴好双面胶)。考生提交、使用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应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考生本人五官特征或容貌特点。考生应素颜参加体检,请勿对照片进行修饰或美颜处理。如因此类问题影响考生参加体检,后果由考生自负。
3.体检费用男生550元、女生570元,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现金,不设电子支付渠道。
4.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B超、X光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近期不要饮酒、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切勿穿着带有金属材料的上装;体检时,女性受检者正处于生理期的,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5.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受检者,应于体检当天携带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各环节的体检过程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6.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需要佩戴眼镜的考生请自备框架眼镜进行体检,以免延误体检进度。
7.体检期间,考生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须关机上交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8.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体检纪律,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录用考察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消毒等事宜;入院体检前应如实填报流调信息,现场等候体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
10.体检当天请穿着便于脱换的衣物以免影响检查进度。
(五)注意事项
1.体检结束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5月23日将通过0452-2791537电话号码对体检不合格考生逐人电话通知,并沟通确定复检等后续事宜。建议考生5月23日前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等候体检结论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失复检资格,相应招录职位将取消或缩减,不进行递补。
2.5月23日未接到0452-2791537电话通知的考生均为体检合格考生,无需进行电话咨询,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各招录单位将陆续启动录用考察工作,具体事宜以各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建议此类考生非必要不出行,尽量留在经常居住地、工作地或所在院校,避免到达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延误参加录用考察。
三、其他有关事项
1.请第一批次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合理安排行程,妥善保管好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2.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体能测评或体检,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请密切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齐齐哈尔考区发布的通知或公告,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3.其他未纳入第一批次体能测评和体检范围的考生,请自觉提高防护意识,非必要切勿跨市(地)出行,持续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齐齐哈尔考区发布的通知或公告,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尽早安排。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452-2791537
市公安局:0452-2486058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