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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公务员考试大庆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通知
2022-05-19 03:33

  关于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庆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的通知(第一批)

  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庆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第一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人员范围

  第一批体能测评的人员范围:报考大庆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需要加试体能测评、现居地为大庆且体能测评前14天之内未离开大庆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定于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在大庆体育运动学校采取分组方式进行,地址:萨尔图区热源街292号。

  集合时间:1-10组7:30,11-20组10:00。具体分组情况详见体能测评通知单。

  集合地点:大庆体育运动学校重竞技馆。

  (三)项目和标准

  按照《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相关要求

  1.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笔(或面)试准考证、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体能测评通知单(5月19日9:00—5月22日17:00,登录http://dqgwy.daqing.gov.cn打印),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抵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2. 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一次测评,不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因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致使录用职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3. 考生须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考生可自备饮用水。

  4. 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场地,谢绝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 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进入测评现场前,应提供48小时(以采样时间计算)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等候进行体能测评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1.5米),主动避免人员聚集。近期,如考生有发热等特殊状况或可能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应及时向市公安局如实报告。参加体能测评的全部考生,须如实填报《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并于体能测评当日入场时,交与工作人员查验、留存。

  7. 如考生身体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需本人于5月20日17时之前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正规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以及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一)人员范围

  第一批体检人员范围:报考大庆市各级公检法机关,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居住地在大庆且体检前14天之内未离开大庆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经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集合地点和时间

  地点:大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萨尔图区中宝路88号中科创业园A座;

  时间:2022年5月28日(星期六)早上6:00之前集合。具体分组情况详见体检通知单。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笔(或面)试准考证、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体检通知单(5月24日9:00—5月26日17:00,登录http://dqgwy.daqing.gov.cn打印)、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贴好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签字笔(钢笔)、体检费用55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现金)。

  3. 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进入集合地点前,应提供24小时(以采样时间计算)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集合地点,经查验后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等候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1.5米),主动避免人员聚集。参加体检的全部考生,须如实填报《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于体检当日入场时,交与工作人员查验、留存。

  4. 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在接受体检前需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 体检当天要着装轻便,便于脱换。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孕期中的,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

  另注:考生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对参加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大庆考区)考生的防疫提示》相关要求进行准备,如防疫政策有变化,以本地防疫指挥部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附件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体能测评阶段).docx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体检阶段).docx

  体能测评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459-6982099;

  体检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59-6366060。

  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        大庆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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