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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烟台市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22-06-27 07:49

2022年度烟台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2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要求,现将2022年度烟台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体检人员务必于6月29日上午6:30前到达烟台市公安局正门(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报到。


  参加体检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体检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本人签字的《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参加体检。除特殊情况并经烟台市公安局同意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体检前防疫准备


  1.建议体检人员体检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烟台市。体检前14天有外出需求的体检人员应主动了解烟台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回到烟台市,以免耽误体检。


  2.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体检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体检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体检时身体状况良好。体能测评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


  (二)体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


  1.有省内旅居史体检人员管理要求


  (1)体检前14天内一直在烟台市的体检人员,须持有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体检前14天内有省内跨市旅居史的体检人员,须提供回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回到烟台后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有省外旅居史体检人员管理要求


  对省外入鲁返鲁的体检人员,抵达烟台市后须落实好下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体检时须提供规定次数的全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体检前14天内从山东省外入烟返烟的体检人员,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烟后第1天、第3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体检前14天内由山东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烟返烟的体检人员,须提前7天回到烟台市,返烟前向社区、单位报备,抵烟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


  (3)体检前14天内由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烟返烟的体检人员,须提前14天回到烟台市,返烟前向社区、单位报备,抵烟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4)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3.特殊情形防疫要求


  (1)体检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体检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存在以下情形的体检人员,参加体检时须持有体检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①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


  ②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③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3)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体检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体检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


  (4)存在以下情形的体检人员,不得参加体检:


  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


  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


  ③体检前14天内有发热(≥37.3℃)、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④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⑥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者。


  (三)体检当天,若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另行安排体检。


  (四)体检期间,除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五)请体检人员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2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2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烟台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535-6297132。


  附件1.2022年度烟台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2022年度烟台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注意事项


  附件3.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烟台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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