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阿坝州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州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本次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共42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2022年度阿坝州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公开选调: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正、副职领导职位,选调名额共16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2022年度阿坝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考调)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本州内各县(市)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州级机关设在本州内各县(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见职位表)。
(6)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具体见职位表)。
(7)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2年7月4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当月(2022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省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上述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部分职位面向本州选调。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面向全省选调职位:现任省内市州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省驻市州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州)、县(市、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属企业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在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八级及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面向本州选调职位:现任我州州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省在州企业工作的,比照州、县(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在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八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具体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2年7月4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当月(2022年7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7月11日18:00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遴选(考调)和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度阿坝州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2022年度阿坝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遴选(考调)和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相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考调)或选调机关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18:00前。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调)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遴选(考调)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7月13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2年7月26日—3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考调)和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考调)计划。被取消遴选(考调)或选调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州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2年8月下旬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按遴选(考调)或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违纪、缺考者不进行排名且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考调)或选调计划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相应县(市)委组织部或州级部门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县<市>委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州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相应县(市)委组织部、州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部分遴选职位加试专业知识测试,所占分值在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中告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遴选(考调)或选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对于遴选(考调)或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遴选(考调)或选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遴选(考调)或选调机关。
考察结束后,相应县(市)委组织部、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由相应县(市)委组织部、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州公安局遴选职位同时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同时,需按照《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不复检。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应于体检后的1月内启动,时长1-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由遴选(考调)或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相应县(市)委组织部、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遴选(考调)或选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遴选(考调)或选调人员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遴选(考调)或选调公务员须参加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新遴选(考调)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考调)和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相关县(市)委组织部或州直各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州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3.2022年度阿坝州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联系方式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