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湖区监察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与职位
中共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湖区监察委员会共有遴选计划5个。具体见《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和红星北湖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郴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郴州市县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对遴选对象范围有特殊具体要求的详见《职位表》。
对报考人员身份有疑义的,经遴选单位提出,由北湖区委组织部认定。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22年7月4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保持一致。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遴选机关结合职位要求认定。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因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本级机关、现单位工作时间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新提拔和新晋升的在现岗位任职时间从任免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含基本称职)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新晋升职级未满1年的。
8.与区纪委监委及巡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正式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微信平台预报名。
①报考人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或通过此链接(https://gplvcl.fanqier.cn/f/1yzoxlrx)如实填写《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采集表》,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照片文件请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参加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与体检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下列四种原件之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 7月4日至7月12日18:00。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现场正式报名。
①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②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12日(8:30-12:00,14:30-18:00)。
③现场报名地点:详见《职位表》。
④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见《职位表》)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须提供报考本人和代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是否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一旦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诚信报考。通过笔试后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的,必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8:30-12:00;14:30-18:00,仅限上述时间,其他时间均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北湖区委组织部(北湖区政府办公楼8楼833室)现场提交书面说明,否则一律视为不诚信报考,两年内不得参加北湖区公务员遴选考试。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认真阅读本遴选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未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遴选单位,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正式报名时,根据岗位要求,由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12日(8:30-12:00,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详见《职位表》。
3.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6)最新的任免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7)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8)《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需手写签名);
(9)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10)提前打印好本人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11)《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6,需手写签名)。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的审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笔试开考比例可降低为3:1。
降低开考比例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计划。降低开考比例和核减遴选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2年7月15日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红星北湖微信公众号公布。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面试必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2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地点等要求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公务员遴选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和相关考场规则严格执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红星北湖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阅卷由专业的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在面试公告发布前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而造成该职位拟面试人数未达实际遴选职位数3: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计划。
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红星北湖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职位数1.5:1(遇小数点进一位)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北湖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5:1(遇小数点进一位),由北湖区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时,应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红星北湖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动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由北湖区委组织部下发遴选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
遴选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到遴选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职位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疫情防控
(一)各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应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查看场所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场所码、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方能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如果考生因场所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原因不能及时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予报考。
(二)对于市外提前来区的考生,当天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备。如遇健康码变码的,要及时向所居住的社区报告,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主动进行集中隔离管控(食宿费用自理),直至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健康码自动变为绿码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否则,不得参加报考。
(三)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可咨询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735-2167311。
(四)各考生仔细阅读《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6),并签署承诺书。
五、特别提示
1.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红星北湖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遴选工作有关公告信息的官方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的发布和更新,遴选单位就有关遴选事宜均不再通过电话形式告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遴选单位。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的要求,诚信参与遴选的各个程序。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遴选资格。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刑法相关条款》(附件7)等有关规定进行执行。对公开遴选公务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4.本次遴选人员原单位的科级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在遴选单位不再保留。
5.本公告由北湖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报考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220324(北湖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监督举报电话:2220260(北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4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考试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doc
附件5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6郴州市北湖区2022年公开遴选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7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刑法相关条款.doc
中共北湖区委组织部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