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资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在佛山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具体选调职位条件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
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能接受经常性加班,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在企业、经济工作部门、经济政策研究部门、镇街或园区其中一个部门工作一年以上;
6.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知识面较广,综合素质高;
7.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哲学类、公共管理类、理工类专业;
8.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熟悉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投融资、资本运作、风控审计、薪酬考核评价管理、法务实务工作;
(2)熟悉土地规划整合利用及其产权变更、城市更新、园区建设工作;
(3)有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相关工作经历;
(4)文字功底较好,有撰写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政务信息基础和实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aijm@fsgzw.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2年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2340052)。
3.报名材料
(1)《佛山市国资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签名并扫描)(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工作时间不够3年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3)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
(4)《佛山市国资委选调公务员名册表》电子版(见附件2)。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选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由我单位出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总分100分,不设置合格线。笔试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
(四)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
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重新提供《佛山市国资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我单位出题,满分为100分,不设置面试合格线。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佛山市国资委网站公布。
(六)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转任
按照市国资委岗位需求,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德、能、勤、廉、绩考察情况,以及考生个人代表性文字材料及体检情况,由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按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转任人员现任一级科员或四级主任科员的,按现任职级调入;现任职级高于四级主任科员,或现任领导职务的,本人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按选调职位职级调入。
(四)佛山市国资委拥有选调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757-8234005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5号。
监督电话:0757-82340089。
佛山市国资委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