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相关测试公告
经研究决定,2022年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专业技能测试将于7月27日至29日在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1.报考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市公安机关特警岗位的考生于7月27日8:3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东门进入,下同)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2.报考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市公安机关特警岗位的考生于7月27日14:3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报到检录手续,并现场填报健康状况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需出具所报考岗位条件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加测试资格。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测试资格。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为最大限度避免高温天气造成的影响,本次测试将3000米徒手跑、800米徒手跑、330米障碍跑测试时间调整到早晚两个时间段。
1.报考军警技能(男)岗位考生于7月28日18:3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19:00开始分组进行3000米徒手跑测试。3000米测试合格考生于7月29日18: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18:30开始分组进行330米障碍跑测试。
2.报考军警技能(女)岗位考生于7月28日6:3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7:00开始分组进行800米徒手跑测试。800米测试合格考生于7月29日17: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17:30开始分组进行立定三级蛙跳测试。
3.报考无人机操控岗位考生于7月28日8:3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9:00开始进行基础科目测试(详见附件2),基础科目测试合格考生继续进行专业科目测试。
4.报考排爆岗位考生于7月28日6:3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7:00开始分组进行3000米徒手跑测试。3000米测试合格考生于7月29日8:3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9:00开始分组进行现场操作测试。
5.报考擒拿格斗岗位考生于7月28日6:3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7:00开始分组进行3000米徒手跑测试。3000米测试合格考生于7月29日17: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17:30开始分组立定三级蛙跳测试。
6.报考狙击岗位考生于7月28日6:3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7:00开始分组进行3000米徒手跑测试。3000米测试合格考生于7月29日7: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办理检录,7:30开始分组进行狙击枪100米实弹射击测试。
考生须按以上检录时间准时到达检录地点,进行现场检录。因天气原因需要对测试科目时间作适当调整的,以现场通知为准。测试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完成检录后由引导人员带入各测试区域测试,测试完成后需现场签名确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现场签名后应立即离开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不得逗留。
二、防疫要求
1.考生应按浙江省公务员局6月29日发布的《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和公开遴选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
2.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不得参加测试。
3.考生应根据防疫要求和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来浙返浙时间,并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联系考场工作人员。现场测温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测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测试。
4.倡导省外来浙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测试期间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
三、测试要求
测试前,考生应确保饮食卫生和睡眠充足,对自身身体状况开展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等情形,不建议参加测试。专业测试开展期间,考生应自带饮用水,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测试期间测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校区。
四、咨询联系
考生可查阅服务指南(详见附件3)了解掌握考点周边的交通、住宿及服务热线。咨询资格条件、技能测评等信息联系浙江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电话:0571-87287122。咨询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联系浙江省公务员局,电话:0571-87053645。
本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和相关测试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浙江省公务员(特警)招录组织部门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网站(网址:gwy.zjks.gov.cn)和本人手机信息。
附件: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公安厅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