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监狱管理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员、时间、地点。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详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2.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需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参加测评,凡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张榜公布。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知悉并遵守我省和太原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觉监测健康状况。疫情高、中风险区的入晋返晋考生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隔离管控”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措施后,方可参加本次体能测评。疫情低风险区入晋返晋考生落实“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落地核酸+点对点接返+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后,方可参加本次体能测评。省外无疫情风险县(市、区)的入晋返晋考生,抵晋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免费核酸检测,方可参加本次体能测评。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电话进行咨询(0351-12345)。
2.本次测评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在参加测评时,需下载打印并填写《体能测评防疫登记表》,如实申报个人有关情况,并在参加测评时统一交回。
3.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前,要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或电子版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考区参加测评:
(1)现场检查发现体温异常(≥37.3℃)或出现持续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2)山西健康码非绿码的;
(3)不能提供测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4.根据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要求,必要时将对体能测评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参加测评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时,需携带齐全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2.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工作由省监狱管理局具体负责,如有疑问请直接拨打省监狱管理局招录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
5.资格复审工作疫情防控要求与体能测评工作疫情防控要求相同。
附件1:2022年山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省监狱管理局系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2022年山西省监狱管理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安排及咨询电话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4:2022年山西省监狱管理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及咨询电话
附件5:体能测评防疫登记表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