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临沧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检、审计系统)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对象
(一)体能测评和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查阅“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www.ynylxf.cn)。
(二)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报考公安职位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在临沧市体育馆足球场进行,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提前半小时到场。体能测评结束后将接着开展资格复审,请考生按要求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二)首批资格复审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7月25日至26日;递补复审于2022年7月2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报考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考生到市生态环境局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市、县(区)公安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到市公安局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县(区)非公安职位及乡镇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参加资格复审。
三、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一式二份)、户口册或户籍证明、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须持原件提交复审单位进行审验。
(二)报考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0、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底以前。
(三)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须持经学校审核盖章的《云南省2022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2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五)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六)为不浪费考试资源,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作出承诺并现场签字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二)请认真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考录政策资料,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及注意事项及面试日程安排,并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cang.gov.cn)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并签字确认的考生注意登录关注。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近期自我健康监测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或到中、高风险地区流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时,须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以及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如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等,一经查实,不得参与后续考录环节;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招录单位咨询电话(区号088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李静,3990321
市生态环境局:李云峰,2165657
市公安局:张艳,2852216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伍廷贵,2120306
临翔区委组织部:罗凤香,2166340
云县委组织部:施丽娟,3212693
凤庆县委组织部:李云梅,4212193
永德县委组织部:雷绍华,5212756
镇康县委组织部:高明光,6630174
耿马自治县委组织部:普施秀,6121712
沧源自治县委组织部:李娅茜,7128831
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黄瑜,7623033
临沧市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