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
根据《关于划定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告》,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确定159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8∶00准时开始。
(二)地点:桂林技师学院(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中组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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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3项中有2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当场),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当场),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现场签署《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7月30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到桂林技师学院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一)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86号)、《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返桂来桂人员及区内流动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87号)文件完成相应的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
(二)7月30日体能测评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所有考生要同时符合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等防疫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入场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扫码进入考点。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体能测评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体能测评前3天内来自低风险地区或者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的考生未能提供2次(2次核酸检测需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需在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6、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因疫情防控因素不具备体能测评条件或经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四)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体能测评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10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体能测评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机动应急组人员带离考场,待其他考生考完全部项目后单独进行体能测评。
(五)考生须按体能测评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参加体能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六)考生有不配合体能测评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跨区域流动的须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桂林市公安局 0773-8995150
附件:桂林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桂林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