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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恩施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2-07-28 09:07

  恩施州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北省2022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现就恩施州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省规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生的笔试折算分相同,相关人员均可入围资格复审。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公告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 时间:2022年7月29日(星期六)至7月31日(星期日)。7月29日下午14:30-17:30;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州工人文化宫一楼(恩施市清江东路8号,原州民族广场)。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 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仔细填写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2. 报考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 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其中:户籍证明以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生源地证明以教育部门出具证明为依据;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足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四、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

  全州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另行安排。

  五、关于达不到竞争比例职位的处理情况

  利川市公安局综合管理岗2(职位代码:14230202013011005)、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岗位(职位代码:14230202013007057)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照规定降低竞争比例,均为2人进入资格复审;巴东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3011009)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照规定降低竞争比例,9人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对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新增的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除享受倾斜政策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其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六、防疫有关要求

  1.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0天内有湖北省外、武汉市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本州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0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武汉市旅居史的考生,提供湖北省内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2. 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的,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2. 凡放弃资格复审(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 近期有省外或武汉市旅居史的、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报招录机关同意后,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或在招录机关指导下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公告附件3.

  4. 全省公务员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8月5日至7日进行,具体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恩施州党建网及恩施州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尽早提前到达考试地点,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相关环节考试。

  公告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由恩施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1恩施州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招录机关联系方式一览表.et

  恩施州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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