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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温州乐清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
2022-07-28 09:14

  2022年乐清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22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根据2022年乐清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2022年乐清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

 

  二、时间地点

 

  1.报考乐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于2022年8月2日(周二)下午15:00前在乐清市新体育中心田径场(乐清市旭阳路中驰湖滨花园对面南门进入)报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考生超过报到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2.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考生,于2022年7月29日(周五)上午9:00-12:00,在乐清市人民武装部一楼会议室(乐清市北大街247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3.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除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和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外),于2022年8月1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在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6楼1号、2号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携带《2022年乐清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附件2)、本人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3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还应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2022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2022年毕业生如能提供毕业证书,可按社会人员提供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无法提供证书的,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3.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其中报考乐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待体能测评通过后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

 

  4.根据公告规定,考生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于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联系招录机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并确认。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6.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签署委托书(详见附件4)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四、体能测评

 

  1.报考乐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体能测评。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工作人员带至检录处进行检录登记,完成检录后由引导人员带入各测评区域测评,测评完成后需现场签名确认。

 

  2.体能测评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测评项目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共3项。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评1次。考生年龄以体能测评当天(2022年8月2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

 

  3.考生对本人或其他考生体能测评成绩、结论有异议的,需在本组相应测评项目结束前提出,由仲裁组现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4.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相关职位均不再递补。

 

  5.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6.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及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体能测评区域。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自备饮用水、食品和防暑药物,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场地,不得穿钉鞋。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在体能测评前应确保饮食卫生和睡眠充足,并对自身身体状况开展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等情形的,不建议参加测评。

 

  五、军事技能测评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8月2日(周二),由省军区统一组织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具体地点另行告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按浙江省公务员局6月29日发布的《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和公开遴选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详见附件5)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

 

  2.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不得参加测试。

 

  3.考生应根据防疫要求和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来温返温时间,倡导省外来浙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按照考务或裁判人员现场指令摘下口罩外,其余时间均需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测温高于37.3℃的,应提供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

 

  4.资格复审和测评过程中,如出现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受控转移至指定地点,视测查情况,采取“特殊场次测评”或“转送至定点医院排查”等处置措施。

 

  七、面试和体检安排

 

  面试定于8月6日(周六)-7日(周日)举行,面试地点为乐清市委党校(乐清市胜利路1388号)。8月4日15时起,考生在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或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系统网站(gwy.zjks.com)自行查阅并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地点参加面试。8月8日起,可在温州党建网查询考生总成绩、所报考职位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情况。体检由温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面试后的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如需咨询资格条件、体能测评等信息,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详见附件3)。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可咨询乐清市公务员主管部门(0577-61880886)。

 

  (二)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规定或天气恶劣等原因,导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变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系统网站和温州党建网。

 

  附件:

 

  1.2022年乐清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2.2022年乐清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xlsx

 

  3.乐清市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docx

 

  4.2022年乐清市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5.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和公开遴选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docx

 

  乐清市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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