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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金华永康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2022-07-28 09:17

  2022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入围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22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或体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的人员要求体能测评达标。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2日上午或下午,详见附件2。

 

  永康市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579-87101452。

 

  二、资料提供

 

  1. 《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3),注意:表格粘贴近期免冠1寸正照,考生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写。

 

  2.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户口簿需复印有具体家庭住址及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委培生和定向生除外)。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3.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除需提供考试公告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附件5)。

 

  三、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通知书发放

 

  1.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其中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的人员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

 

  2. 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的体能测评时间为8月3日,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3.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生疫情防控

 

  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公务员招录各环节防疫要求,按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和公开遴选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 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相关环节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倡导省外来浙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检测;

 

  3. 现场测温37.3℃以下。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相关环节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并通过现场防疫人员评估;

 

  4. 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附件:附件1 2022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体能测评名单.xls

 

  附件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xls

 

  附件3《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4《个人健康申报表和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5《委托书》.doc

 

  永康市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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