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丽水市莲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军事技能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22年丽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军事技能测评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2022年丽水市莲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军事技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2022年丽水市莲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测评通知书。
1.需军事技能测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30日(下午5:00-6:00)
地点: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1号,区政府六楼会议室
2.除军事技能测评外的其他职位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6楼教室(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613号)
资格复审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填写《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详见附件2,需张贴本人彩色免冠照片),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和材料,详见《2022年丽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领),代复审(代领)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3),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4日(下午3∶00—6:0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莲都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924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1号)领取面试通知书。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3),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资格。
注:请所有入围面试、体能测评和军事技能测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考生如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莲都区公务员局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三、体能测评
为最大程度避免高温天气对体能测评工作的影响,本次体能测评时间初定于8月2日、3日晚间时段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其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体能测评区域。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自备饮用水、食品和防暑药物,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场地。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考生提前调整作息时间和饮食计划,做好个人防暑工作,以确保身体在该时段内保持良好状态,并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等情形的,不建议参加测评。
四、军事技能测评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五、面试、体检安排
1.面试时间:8月6日;
2.体检时间:初定8月9日。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按浙江省公务员局6月29日发布的《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和公开遴选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
2.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不得参加测试。
3.考生应根据防疫要求和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来丽返丽时间,倡导省外来浙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军事技能测评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578-2271862
附件:
1.2022年丽水市莲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体能测试、军事技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丽水市莲都区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