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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江陵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66人公告
2020-08-17 01:54

江陵县2020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陵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中共荆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2020年度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批复》(荆编文〔2020〕2号)的批准,江陵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 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持有招聘岗位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2020届及择业期内(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特指未成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未按期取得,解除聘用关系);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6.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江陵县2020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2日9:00~2020年8月28日17:00。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江陵县2020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网络报名专用邮箱jlxrsj305@163.com,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姓名”,按要求完成的压缩包发送至该邮箱,并电话确认(报名期间工作时间内)。不按要求操作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报名咨询电话:0716—4738302。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照片原图(或扫描件)并按下述顺序排列:


  ①《江陵县2020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表样见附件2);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③有关证件(证书),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


  ④“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书。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报名时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代码必须填报,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2日,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2020年 9月4日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每个岗位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内容主要以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为主,按学科分别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必备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开考后10分钟,迟到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结束铃响前30分钟可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规定地点等候考试结束。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9月下旬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告。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和期满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表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未提交相关材料作为自动放弃。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鼓励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在荆州市服务期满的在岗且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考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每个岗位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与比例须达到3: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替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公告可登陆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的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替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六)拟聘用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020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时间以各高校规定的正常发证时间为准)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符合相关资格和聘用条件者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江陵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


  五、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卫生防疫工作,佩戴口罩并出具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6-4738302


  监督电话:0716-4732139


  附件1:《江陵县2020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江陵县2020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表》


  附件3:《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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