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优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制定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1年“优才计划”实施方案。
一、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单位为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10个,实有人数477人,空编33个。
二、引进范围及数量
(一)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我市其他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年度“优才计划”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数量
年度拟引进人才2人,具体资格条件、专业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35周岁;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简章
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引才公告,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同时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根据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发布的引才公告,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咨询电话:2603839,2603840,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资格审查
对初审通过的人员,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优才计划”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再组织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具体面试方案,面试方案报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在中心网站公布后,由中心自行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谈结果、面试成绩在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中心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中心组织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考察、体检结束后,一般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年度引才计划总量和单位编制限额内,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中心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补助政策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心可凭票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六、其他
“优才计划”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人才战略,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主动靠上推进,严格按规定程序、规定标准引进人才,提高引才效率。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3月15日
附件: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