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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执法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1-05-19 03:29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执法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委拟招聘劳务派遣执法辅助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因岗位需要和保密要求,报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纪守法。

2、无违法乱纪行为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7日以后出生),绍兴市户籍或配偶为绍兴市户籍(包括区、县、市),性别不限。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退役士兵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出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爱岗敬业,能适应夜间上岗,工作需要二十四小时倒班。

6、计算机相关专业、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及具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非法信访等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26日。

2、报名方式:填写《绍兴市纪委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绍兴市纪委公开招聘考察对象近亲属关系表》(附件)发至报名邮箱:sxlzjyzx@163.com。

3、资格审查:报名后,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用工单位参加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审查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阳明路71号4104办公室。

要求报考人员佩戴正规医用口罩,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验看健康码、登记信息后方可进入。

三、招聘程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择优录用。

1、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相关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等情况而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4、聘用及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录用人员与绍兴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届满,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表现及岗位匹配度。经考核能胜任岗位的,薪酬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年薪6.5万左右,含“五险一金”);不能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工资待遇按照市人社部门相关文件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1、户籍以2021年5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绍兴市廉政网(http://sxlz.sx.gov.cn)。

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考试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4、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5、如有疑问,可联系致电:8911820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下午14:00-17:00。

中共绍兴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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