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常识法律知识点积累
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行为规范,犯罪的构成要件就成为了刑法里比较重要的考点。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是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我们考试的重点就是犯罪主体。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今天就带大家学习一下这方面的知识点。
概念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
【解读】概念中已经点出行为人达不到刑法规定的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就不需要对相对应的行为负责。
刑事责任年龄划分
1.不满12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解读】不满12不包含12周岁,并且只是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所有责任都不必承担。
2.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读】此阶段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规定,因此需要重点记忆。注意:已满12不满14周岁的人不是所有的行为都需负责,只需针对两种情况①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②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但仅是这两种情况还不够,还应注意需达到情节恶劣,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需负责。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只对8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解读】上述八种行为却有九种情况,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除了上述情况,其他的行为,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均不需负责。八种行为可以概括为:烧、杀、淫、掠、伤、投、爆、毒。考生们在记忆时一定要把口诀和罪行对应清楚,不可混淆。
4.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读】已满16周岁应当对所有的犯罪行为负责,但我国成年未成年界限是18周岁,因此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有宽容度在,同理,出于“尊老爱幼”,因此对于75周岁以上的老人犯罪也同样有一定程度上的宽限。故意犯罪主观恶性更强,所以相较于过失犯罪来说会处理的更加严格一些。
例题: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张某,14岁,将人打成轻伤
B.王某,11岁,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C.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D.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答案】D【解析】A选项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需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负责,张某只是致人轻伤;B选项中王某属于不满12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C选项中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刘某不符合要求不需负责;D选项中赵某年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重点罪名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开始施行,其中,部分曾经不触犯刑法的行为,现在已经进入到刑法的调整范畴,也就是说,刑法新增加了不少的新罪名。今天就要与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新增加的罪名。
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读】未成年人是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生理上也无法与身体健壮的成年人相比,因此性权利极其容易受到侵犯。本次修正围绕未成年人的性权利增设了性侵罪,意在防止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行为的发生,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此前,在现实中也有恶性的性侵案件发生,因此,可成为考试的重点罪名之一。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读】本次增设的暴力抢控驾驶装置和驾驶人擅离职守的行为,正是因为此前的重庆公交车坠江这一后果严重的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全社会对于这两种恶性行为模式的关注,立法机关高度重视,因此增设这一新条文。在目前的现实情况来说,依旧属于热点范围内,考试复习中应当注意该罪名。
三、冒名顶替罪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催收非法债务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六、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解读】从罪名三到罪名六,均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范围,此次修改中,值得注意的是高空抛物罪的确定。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高空抛物问题往往归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问题。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高空抛物问题的社会危害性逐步增大,高空抛物罪便是通过此次修正案变为现实。此外,其他新增的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如冒名顶替、侮辱诽谤英烈行为犯罪等也是因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足以纳入刑法规制范畴而确立。设立这些罪名,有助于提高刑法的威慑力,同时也能够切实发挥其惩戒作用,规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测考试中经常会考法律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像我们生活中的买卖行为、租房子的租赁行为、立遗嘱的行为、结婚离婚行为都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重点带大家来看一下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有瑕疵,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四种情形。
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①表意人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
②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③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
欺诈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①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
②欺诈方实施欺诈行为。
③被欺诈的一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
④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了意思表示。
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胁迫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例题分析:(单选)下列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6岁的丙将妈妈的金手镯赠送了给隔壁的小妹妹
B.15岁的乙在端午节买了一个粽子当晚饭
C.25岁的甲为了向心仪的女孩求婚,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钻戒
D.丁在购物时,因对价格数额发生误解而多支付了200元价款
【答案】D【解析】A选项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行为无效;B选项乙的行为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该行为有效;C选项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行为有效;D选项对价格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