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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实战】个人极端案件的小组战术处置及其训练
2022-03-30 06:44
来源:政华教育

【警务实战】个人极端案件的小组战术处置及其训练

导语

  近年来,以报复社会、伤及无辜、表达诉求、宣泄不满为特点的个人极端案件屡有发生,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危害,已成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公安机关担负着维稳处突、反恐防暴和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时刻面临个人极端案件的风险挑战,如何正确及时果断有效处置个人极端案件及其训练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个人极端案件的性质与特点

个人极端案件是指个人针对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人,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的,造成严重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犯罪行为。与一般暴力案件相比,极端行为事件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行为主体不特定,动机极端

犯罪主体看,制造极端暴力案件的主体多为个人,系个人策划、个人实施。

从犯罪心理上看,这类犯罪分子主要表现为心理失衡,自认受到“不公正”对待,并把自己失败和损失归因于他人、社会或政府,进而产生强烈的憎恨甚至仇恨情绪,这种情绪往往是其实施极端暴力行为的动机。

(二)侵害对象随机性,手段残忍

犯罪人选择犯罪时间、犯罪对象、犯罪地点具有临时随意性,没有规律,且手段残忍。往往会选择袭击幼儿园、学校、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犯罪嫌疑人会随机性选择侵害对象,甚至会见人就砍就杀,肆意行凶,伤及无辜,恶性更强,社会危害性更大。

(三)焦点效应较明显,效仿性强

个人极端行为很容易成为媒体报道焦点,有的媒体为了吸引眼球,热衷于探寻犯罪人受到的“不幸”和“不公”,形成“弱者抗争”渲染悲情,博取“同情”,把矛盾引向政府和社会,进而对一定的社会群体,尤其是具有相似经历或背景的群体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极易诱发新的极端暴力案件。

 

二、个人极端案件的小组战术处置方式

个人极端案件的小组战术处置通常以两人或三人为基数组成作战小组,来处置个人极端案件。处置小组的职能主要包括警戒、掩护和打击。其中警戒、掩护职能由民警个体主动承担并贯穿处置过程始终,打击职能只有在警戒与掩护职能的支撑配合下,方可发挥作用,达到处置目的。

(一)两人处置小组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两人处置小组,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使用以下方式:

1、双盾组合,两名民警运用盾牌攻防技能,发挥盾牌“攻、防、缠、吸、扰”作用,以达到最终处置目的的组合形式。

2、盾棍组合,两名民警运用盾牌和警棍攻防技能,在盾牌的警戒、掩护作用下,充分发挥各类警棍打击制服作用,以达到处置目的的组合形式。

3、盾枪组合,处置小组中,利用盾牌的警戒、掩护作用,充分发挥武器威慑与杀伤效果,以达到处置目的的组合形式。

(二)三人处置小组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三人处置小组,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使用以下方式:

1、双盾一棍(叉)组合,一名民警利用另外两名民警盾牌的警戒、掩护作用,充分发挥警棍和防暴钢叉的打击、约束作用,以达到最终处置目的的组合形式。

2、一盾双棍或盾棍叉组合,两名民警利用另一名民警盾牌的警戒、掩护作用,充分发挥警棍和防暴钢叉的打击、约束作用,以达到最终处置目的的组合形式。

3、盾棍(叉)枪组合,两名民警利用另一名民警盾牌的警戒、掩护作用,充分发挥枪支灵活机动优势与杀伤制敌效果,以及警棍和防暴钢叉的打击、约束作用,以达到最终处置目的的组合形式。

 

三、个人极端案件的小组战术训练

案例

某日晚22时,分局指挥室接报警,称某宿舍门前一女子被人持刀劫持。民警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火速调集值班备勤力量,携相应装备赶赴现场,开展前期处置,经侦察发现场犯罪嫌疑人情绪激动,左手持菜刀,右手从背后环扣在受害人胸前,背靠墙壁蹲坐在宿舍门前角落,强行将受害人控制在怀中。面对紧张的局势,民警临危不乱,封控道路、拉线警戒、疏散群众、维护秩序、核查身份、舆情控制同步展开。查明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与受害人周某某系夫妻离异同居关系,因感情纠纷,田某某采取过激行为,持刀劫持周某某。

处置民警与劫持者对话,在情感上加以疏导,稳定劫持者和受害人的情绪。当晚23时20分,利用犯罪嫌疑人视野盲区,隐蔽接近,有效抓住田某某放松警惕,健步上前牢牢锁住犯罪嫌疑人持刀左手。处置民警迅速跟进,控制住嫌疑人田某某,成功解救受害人周某某。

通过这起个人极端案件的成功处置,说明公安民警应对个人极端案件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的重要性。

下面针对个人极端案件处置人员之间步伐基本功、处置装备、对抗性心理压力、抓捕带离等处置训练进行分析实操。

(一)徒手步伐基本功训练

1、单兵步伐训练,单兵掌握基本的前进后退移动步伐训练,初级阶段以单兵前后左右步伐移动为主,要求身体保持前倾,膝盖微弯,以队列形式听指挥员口令进行小步快频的前后左右移动,逐步做到在听到口令后能够迅速移动到指定位置。

2、踩脚训练,通过两人面对面站立,互相踩脚的游戏形式,进行带有一定对抗性的训练,既增添了训练趣味性,也调动了民警参与的积极性,又能增进民警的灵活反应能力,及快速应变能力。

3、变换步训练,在熟练掌握单兵移动步伐后,可适当提高难度,要求两名民警平行站立配合完前后左右的步伐移动训练,同时磨合民警之间的默契,及相互配合的熟练程度。

4、躲闪步训练,按照以三人为作战小组,开展强化式训练。训练中严格要求按照三角处置队形站位,进行协调训练,同时保持三角站位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三人之间的站位距离,强调快速移动时保证队形不散,间距不变。

(二)携带不同处置装备的训练

1、单兵在携装情况下的基本功训练,在灵活掌握徒手训练的基础上,开始进行携装训练,稳固动作前后灵活转换,要求每名民警尝试穿戴每一种装备,在不同携装情况下也能熟练掌握步伐运用。

2、携装训练的组合变化训练,可采取钢叉攻击技法,使用钢叉时,主要攻击嫌疑人腿部和颈部,充分发挥其拉、扭、锁、拽等功能,配合练习;也可采取盾牌防守技法,盾牌以自我防护为主,基本防护动作按照防护方向主要分为上防、下防、左右防。训练时保持戒备意识,将盾牌正面朝向前,适当举高避免将头部露出,进行强化练习。

3、三人小组携装配合训练,携装与徒手不仅在距离把握、配合默契、协调运用上都有着很大区别,这就需要三人处置小组长期的训练磨合,通过训练找准最理想的站位间距,共同完成前后左右移动变换方位训练,不断适应配合以形成合力,从而达到人装合一。

4、三人小组携装应急性变换训练,在处置小组携装情况下,要求民警在移动过程中,由指挥员下达变化方向的指令,检验处置小组携装情况下急停急转训练,同时要保证好队形不散,间距不变,战力不减。

(三)具有对抗性的模拟训练

1、模拟处置的站位训练。面对执法对象时,处置小组一般以三人武装驻巡小组为基础,作为应急处置的第一力量。三人处置小组携装及站位包括,一人持盾在前,一人持钢叉位于持盾者右后侧,一人作为抓捕手戴防割手套位于持盾者左后侧。三位形成三角式站位。与执法对象对峙时,可灵活运动步伐移动与其周旋,寻找有力战机,视时机待动。

2、通过增加配手作为假设敌,施加心理压力开展训练。在三人携装的情况开展模拟躲闪砍杀防御性训练,做到攻防转换快速制服假设敌,在训练过程中可要民警变换在处置小组中的位置,交换携装进行演练,以适应每个处置岗位,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对抗性的心理抗压训练。若执法对象持凶器攻击,持盾者做好防护,持叉者把握时机,先用袭扰动作晃花对方眼睛,而后迅速叉击对方胸腰腿等部位,待对方倒地后抓捕手迅速上前抢夺凶器,盾牌手快速压上一起将其控制。

4、带有对抗性的搏击训练。利用搏击围拢,拳台等特定场地,开展两人的对抗击打,或者一对多人的击打对抗训练,要求参训时带好搏击相关护具,避免人员受伤。此训练目的是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带护具搏击和持器械搏击的对抗,来增加参训民警的抗击能力。

(四)处置后的抓捕带离训练

在处置完成个人极端行为后的抓捕带离训练,从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训练。

1、当对方仰卧地上时,按照一人警戒,两人实施强制带离的方式训练。通常使用拉拽的方法,必要时可采取别臂、提挡、挟脖抱腿,挟抱其臂。处置人由后方用身体紧贴对方身臂,双手向上控制其臂,手并向下折。训练时需注意,上步转体迅速,转体时腰部用力,下压上挑动作一致,利用反关节控制,挑之合力将对方重心上移,迅速起立将其抬离。

2、当对方趴卧地上时,按照一人警戒,两人实施强制带离的方式训练。一人脚向对方身体侧上步下蹲,同时一人手抓对方手腕关节,另一人小臂从对方腋下穿过上挑,身体紧贴对方手臂,挟抱其臂,进行下压上挑,合力将重心上移,迅速起立将其抬离。训练时注意运用膝盖顶住对方膝内侧,使对象无法发力反抗。

3、当对方侧卧地上时,按照一人警戒,两人实施强制带离的方式训练。一人从对方一侧,利用大臂挟其脖,一人从另一侧,抱其双膝关节,翻转对方身体,以上臂后拉上提之合力使其双腿离地,压制对方反抗,训练时需注意,上步要快,挟脖抱腿要协调一致,两人协力将其带离。

 

四、结语

随着警情处置环境的日益复杂,公安机关遇个人极端行为处置中需针对不同的警情性质、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应对方式,战术小组在处置中灵活运用步伐移动,紧随执法对象不断变换方位,通过手持装备对其进行威慑,并将执法对象逼迫至有利于执法处置地形,寻找有利战机,需要处置小组民警配合一致,以最有效的方式,最快速的行动,最出色的完成任务,方能彰显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有力威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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