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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
2022-08-12 06:22
来源:政华公考

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

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鉴定人、书记员、翻译人员等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加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件的其他诉讼活动的制度。回避制度是法律知识中的重要知识点,主要掌握谁需要回避、为什么回避、怎么回避、回避的后果这几大问题。回避制度在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都有涉及,因此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这两个板块中回避制度的不同点。

一、回避人员的范围

1.审判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委员会成员。

2.检察人员。

3.侦查人员。

4.参加侦查、起诉、审判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讲解】此处可以简单记忆为“审检侦书鉴翻”,注意证人和辩护人不需要回避。另外,大家需要与行政案件中的回避制度对比,在办理行政案件时需要回避的人员有办案人员、公安机关负责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

二、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讲解】注意易错点第3条和第4条。注意不要把“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错误的理解成“辩护人和证人需要回避”,此处的意思是一人不能分饰两角,假设张三为法官,属于应回避的人员范围,同时他又是该案的证人,那么此时他应该担任证人,而不能再担任“审检侦书鉴翻”。另外,看到选项说同学关系、邻居关系等第4条中的其他关系,不一定全都需要回避,只有在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时才需要回避。

三、回避的种类

1.自行回避: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

2.申请回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3.指令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到法定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回避,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者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

四、回避决定

1.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2.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3.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4.院长的回避,由本院的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讲解】

1.此处“公安机关负责人”是指县以上公安机关的正职领导,倘若是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小王的回避由公安局长决定,如果是县公安局长的回避由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2.总结一下可以记忆为:谁的人谁决定,普通职务找头儿决定,头儿找委员会决定。

3.对比行政案件中的回避:普通民警由所属机关决定,负责人找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由谁聘任就由谁决定。在刑事案件中的回避一般人员都是找领导决定,但是行政案件中一般人员都是找机关决定。

五、回避效果

1.非法定情况,法院应当当庭驳回,并不得复议。

2.提出回避申请,审查后作出回避与否的决定,不服可复议一次。

3.审查期间原则上程序停止,但侦查程序例外。

4.复议期间,诉讼活动不停止。

5.因符合法定情形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视具体情况决定。

【讲解】对比1和2两点,我们来举例理解一下。例如,被害人认为辩护人对其进行了侮辱,申请辩护人回避时,因为不属于法定回避的人员范围,因此应当当庭驳回并不得复议。再如,被告人认为法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此时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但经过审查作出不回避的决定,若不服便可以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诉讼活动不停止执行,主要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故意拖延审理。

【例题】2022年1月,某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在甲商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市公安局立即出动,经过立案侦查,在已经掌握的犯罪线索中,发现涉案人员赵某与办案警察李某为表兄弟关系,李某自行申请回避。关于本案中的回避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在回避决定前所进行的活动无效

B.李某在回避决定前所进行的活动有效

C.李某应立即停止对该案的侦查

D.李某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不得停止对该案件的侦查。

【答案】D【解析】因符合法定情形而回避的公安人员,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公安负责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因此A、B选项说法均错误。回避的审查期间原则上程序停止,但侦查程序例外。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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