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夫妻财产制度
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民法典相关知识考察较多,特别是继承编和婚姻家庭编,今天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夫妻财产制度吧。
按照《民法典》规定,有两种夫妻财产制,一种是约定财产制,一种是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定财产制】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财产制。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
除了民法典中规定的,还需要掌握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
第25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27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题悉法】张甲和王乙于2021年4月25日结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张甲于2020年120万全款购买房屋,2022年将房屋出租租金3万元,2023年卖房涨价30万。
答:都属于张甲个人财产。婚前全款购买属于个人财产。房屋租金属于孳息,根据司法解释,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以上财产都属于张甲个人财产。
2.王乙父亲于2023年3月去世,留下一套房屋和30万现金,并且有遗嘱房屋给自己女儿王乙个人继承。王乙基于民法规定继承房屋和30万遗产。
答:房屋属于王乙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王乙父亲遗嘱中明确规定属于王乙,故属于个人财产。30万遗产没有确定,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基于法定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