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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
2022-09-05 03:46
来源:政华公考

2022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常规考点,考察频率相对较高但是难度不大,掌握起来比较容易,今天政华公考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保障人权。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基本人权写入宪法,构成了我国人权保障的法律基础。

三、法治原则

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正式确定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四、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是指指国家权力的各个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关于宪法的基本原则,一般有两种考查方式,识记性考察以及对应考察。对于识记性考察可以通过口诀记忆,口诀为:人民(人民主权原则)有人权(基本人权原则),法治(法治原则)可制约(权力制约原则)。对应原则需要掌握每一个原则的含义。

下面我们通过两道题目来看一下宪法的基本原则会如何考察。

【例题1】下列不属于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是()。

A.分权制衡

B.基本人权

C.法治原则

D.人民主权

【答案】A【解析】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四个,分别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所以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不包括分权制衡原则,A选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答案选A。

【例题2】国家一切权力属于   

A.公民

B.人民

C.自然人

D.中国共产党

【答案】B【解析】《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故本题答案选B。

政华公考点评:宪法的基本原则考察相对比较简单,需要大家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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