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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刑法的适用范围之空间效力
2023-05-18 07:40
来源:政华公考

202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刑法的适用范围之空间效力

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刑法一直都是重中之重,今天跟大家回顾一个重要的考点——刑法的适用范围之空间效力,我国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原则为主。属人管辖原则和保护原则为辅,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另外,在空间效力问题上,我国坚持司法主权原则,当我国与别国对同一犯罪都具有管辖权时,即便经过外国审判,我国仍然可以追究,但在外国已受到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我们结合案例进行讲解,方便考生理解和吸收相关知识点,现将其考点梳理如下。

一、属地管辖原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考点1:旗国主义:中国的船舶和航空器属中国领域,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均适用我国刑法。所谓我国的船舶或者航空器是指在我国登记的船舶或者航空器。并非购买者国籍是中国。这里旗国主义也不包括国际列车。

考点2:遍在地主义: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考点3:例外情形:属地管辖存在但书条款规定的例外,并非所有的案件只要是在中国领域内发生的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其刑事责任不适用刑法,而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二、属人管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考点1:刑法表述的是“可以不予追究”,因此并非不能追究,只是因为中国人在外国犯罪,可能是与其他国家的属地管辖冲突,因此加以限制,也就是相对重罪管辖,因此3年以下的罪如果要追究,也是可以追究的。

考点2:例外情形:对于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由于他们身份特殊,法律规定他们在境外的犯罪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三、保护管辖原则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考点1:绝对重罪管辖:只有当法定最低刑在“3年以上”的,才可以适用。如果法定最低刑不足3年,则不能适用,这与属人主义的相对重罪管辖有所不同。

考点2:例外情形:必须我国和犯罪地法律都认为构成犯罪,如果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则我国刑法也没有管辖权。

例:比如安乐死,我国帮助他人安乐死是属于故意杀人,但是比利时、荷兰是支持安乐死合法的国家,比利时医生在比利时帮助中国病人安乐死,因为犯罪地的法律不属于犯罪,因此不能进行管辖。

四、普遍管辖原则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考点1:普遍管辖原则只是一种最后的补充原则、在可以适用其他管辖原则的情况下,是不能适用这个最后的原则的。普遍管辖原则所涉及的犯罪必须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国际犯罪),对于这些罪行,我国只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比如:毒品犯罪、海盗罪、劫持民用航空器罪,恐怖主义犯罪、战争罪行等。

考点2:国际犯罪必须转化为国内法所规定的犯罪,才可以适用。

例:法国人张三在英国拐卖英国人李四去非洲做钻石矿的奴隶,后张三来中国旅游,我国有权管辖本案,但是罪名上,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拐卖男性罪,但是有强迫劳动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可以视具体情况适用这些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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