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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行政处罚种类的新变化
2021-04-18 03:18
来源:政华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三次,在本次修订中行政处罚种类有新的变化。而行政处罚的种类这个知识点,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深受青睐,所以我们要及时更新知识库,以更好的应对考试。

本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而本条规定也是本次修改的亮点之一,之前对于行政处罚的定义没有法定的定义,只有学理上的定义: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而关于行政处罚的分类,旧法中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法定分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新法中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为:(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新变化的主要是增加了一下新的处罚种类内容:1.申诫罚、声誉罚中增加了通报批评;2.资格罚中增加了: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限制从业。针对以上变化,小伙伴们就要多注意了,题目中涉及到的新增加内容,就要入选哟。

比如: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

A.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B.通报批评

C.降低资质等级

D.行政拘留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但若按照之前的规定就只能是D当选。所以,变化之大,各位小伙伴一定要注意查收,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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