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大会表决权规则作出了修改,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该知识点如何考察,有哪些易错点和重点,让我们一起逐一学习。
一、案例
这几天阳光小区业主发现小区门卫室变成了小卖部,经询问得知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将小区的门卫室出租给他人做小卖部。有的业主们认为自己在购房时已分摊了门卫室的建筑面积,门卫室应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所有,未经各所有人一致同意,他人无权出租。有的业主认为,小区里面增设一个小卖部,平时购买一些生活必备品会方便很多,因此不置可否。
例题:
1.(多选)物业将小区门卫室变更为小卖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由物业决定变更
B.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C.应当由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D.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二、业主大会的表决规则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三、案例解析
由于阳光小区物业利用共有部分开小卖部,属于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本题答案为CD。
通过以上的学习,相信考生对这个概念已经有所了解。最后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