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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法专项模拟题(二)
2021-05-06 01:35
来源:政华教育

1.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的下列何种事由为离婚法定事由?

A.某甲经常实施暴力,导致其女受轻伤

B.某乙出轨已婚女青年

C.某丙与配偶因为感情不合分居长达一年

D.某丁沉迷网络游戏,对家庭生活不闻不问

2. 赵某(男)和张某(女)为新婚不久的小夫妻。但是两人家庭生活不睦,时常有所争吵。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判断张某和赵某是否准予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三十日内,赵某和张某必须双方共同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C.在离婚冷静期内,赵某和张某的婚姻效力为可撤销

D.无论赵某或张某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受到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限制

3. 王某和李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1月,二人之子小王出生。关于小王以及王某和李某之间的婚姻关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如2022年1月王某和李某离婚,原则上小王由母亲李某抚养

B.如李某离婚后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王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小王的抚养权

C.如无相反的证据证明,则小王应当认定为王某与李某的婚生子

D.如2020年12月王某去世,则小王不享有王某遗产的继承权

4. 周某,男,48岁。中年丧偶,身份为一家上市科技公司的高管。周某有一婚生子小周,现在他希望收养一个孩子,下列关于收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周某的收养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

B.收养关系成立后,周某可以和被收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

C.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可以继承其亲生父亲的遗产

D.若周某除小周外还有一非婚生子女小张,则周某不得收养子女

5.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一对夫妻5岁的孩子过年期间收到的1000元红包

B.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版图书所取得的稿费,在离婚后1年内获得

C.婚后丈夫用私房钱投资基金所得收益,妻子对此并不知情

D.丈夫婚前购买的,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奔驰S400轿车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A。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A选项中某甲实施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离婚事由,因此当选。

2.【答案】A。解析:《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夫妻感情破裂为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作为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实质条件。因此A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因此B选项错误。离婚冷静期内婚姻依然有效,因此C选项错误。协议离婚收到冷静期制度的限制,而诉讼离婚则不在此限。因此D选项错误。答案为A。

3.【答案】D。解析:《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此A选项正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B选项正确。李某的受胎日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内,因此应当推定小王为婚生子。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胎儿在继承时视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4.【答案】D。解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证并非收养关系成立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第1114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因此,解除收养关系必须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而非与被收养人协议。B错误。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生父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为正确答案。

5.【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A选项中1000元红包视为长辈对孩子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的知识产权收益在离婚后获得,而并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错误。D选项属于丈夫的婚前财产。C选项中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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