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基法律知识:行政处罚种类考点解析
目前我国实行的《行政处罚法》是1996年出台的,在当时我国行政法体系不太完善的情况下,《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对行政行为的具体应用起到了奠基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行政实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现行的《行政处罚法》跟不上时代的变化,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了新的《行政处罚法》,新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那么这次新法对于行政处罚种类的修改对考试有什么样影响,请随着政华教育一起来看看。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新法相对于旧法而言,处罚种类由原本的8种,增加到了13种,这种增加,实际上是把多部规范性文件中的处罚进行了汇总。那在考试的过程中,对处罚种类的考察主要包含两种形式,一种就是直接提问,下列属于或者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哪一个,这种出题方式可能在选项中直接列举处罚的种类,也有可能用四个小案例的方式来让考生进行区分;一种是行政处罚的学理分类与法定分类的对应问题,如下列处罚属于声誉罚的是?不论是哪种出题方式都要求考生对处罚种类有一个准确地记忆。
第一,声誉罚或者申诫罚,指警告、通报批评。这两种处罚主要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信誉、声誉方面进行的处罚。警告是一种“点对点”的处罚,它的影响力一般仅限于违法行为人本身,不会扩充到违法行为人的周边环境。而新增加的通报批评,是一种“点对面”的处罚,除了对违法行为人本身有影响外,也会将违法结果告知行为人的单位,社区甚至社会,对违法行为人的信誉、声誉造成更大的损害。
第二,财产罚,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这三种处罚在新法中没有变化,是对违法行为人财产方面的损害。比如,对闯红灯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处以20至200元的罚款,对聚众赌博的违法行为人赌资这种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对麻将桌等非法财物进行没收等,都是对违法行为人财产的减损。
第三,资格罚,指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新法在这部分一方面修改了旧法中一个小瑕疵,旧法中的规定为“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执照”,而执照其实属于许可证件的一种,不应单独强调,所以新法直接规定为“吊销或暂扣许可证件”。另一方面,增加了“降低资质等级”这种处罚,比如驾驶证扣分“降照”。这三种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已有资格进行的处罚,从而达到一种限制违法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的目的。
第四,行为罚,指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由“责令停产停业”增加到了四种,都是对违法行为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能力进行限制。如《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这款条文中就违规排污行为的处罚作出了很详细地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以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再比如,对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司机,处以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就是对违法行为人从业能力的限制。
第五,人身罚或自由罚,指行政拘留。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如,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例题】(多选)新《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通报批评
B.吊销许可证件
C.责令关闭
D.行政拘留
【答案】ABCD。政华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故本题答案为ABCD。
虽然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在处罚种类这部分变动比较大,但是在考试的过程中题型和出题方式是没有什么变化,主要还是考察记忆,一是要记住处罚种类有哪些,二是要记住不同的处罚归属于哪一个学理分类之中,只要考生能记住这两点,一般在考到处罚种类题目时得分还是不难的。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就介绍到这里,政华教育祝大家2021年能考上一个理想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