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经常考查易混淆概念的对比考察,其中“罚金”和“罚款”两个概念便是公共基础知识的法律部分涉及到的一组常见却不易区分的考点,往往在做题的过程当中这两个名词总是会打包出现在选项当中作为干扰选项,因此这也造成了很多考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困扰,一时间难以区分。此次将罚金和罚款两名词进行对比,略得一二区别,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在备考更加顺利,为考试打下坚实基础。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款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简称行政罚款)。
对于受罚者来说,二者都属于金钱性质的处罚,在履行时负有缴纳一定数额欠款的义务,但是两者区别也很明显。
首先,从性质上说:
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次,从作出决定的机关来说:
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再次,从适用的对象来说:
《刑法》规定的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对象,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行政罚款的适用对象是各种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和单位。
最后,从法律依据来说: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
由此可见,罚金和罚款尽管都是处罚方法,名字类似,但实则性质等各个方面均不相同不同,前者是刑罚附加刑,后者是一种行政处罚,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其中区别,备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