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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物权的变动
2022-02-21 06:21
来源:政华教育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物权的变动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例如,张三买了一个手机,这个手机就是特定的物,张三就是权利人。这个手机就是张三的,张三可以把手机随意处置,其他人不得干涉。在一般考试当中会直接考查物权的相关内容。物权包括三个: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如果考题难一点的话,会结合案例具体考察每个内容下的知识点,所以说这一块内容要重点掌握。

物权的变动分为两类:一是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二是动产的物权变动。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张三有一套房子卖给李四,李四卖给王五,王五卖给赵六,多次转让只是签订买卖合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现在房子从50万涨到100万,房子的主人还是张三,所以买卖不动产得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动产,其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张三去4s店买了一辆绿色的凯迪拉克车,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张三付了全款但没有拿到车,不料当晚4s店发生火灾,绿色的凯迪拉克车瞬间没有了,那损失谁承担我们不难发现,车属于动产,动产的转让要看交付,但4s店并没有把车给张三,那张三就没有拿到车,张三并不是绿色凯迪拉克的车主人,那么张三可以让4s给一辆同款式绿色的凯迪拉克车。民法典还规定特殊动产:例如船舶、航空器等,由于价值比较大,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张三有一艘船卖给了李四,船交付给了李四,合同完成。有一天降暴雨张三找李四借船去接女友,偶遇王五很喜欢这艘船,愿意以更高的价格买下,于是张三隐瞒船已经卖给李四的事实,王五从张三的手上拿得到船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现在这艘船的真正主人是谁我们会发现李四和王五都交付了,但李四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的王五。

针对物权变动的知识点,我们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用案例去丰富我们记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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