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浅析死刑
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法律都是经常会考到的内容,而其中刑法部分的死刑制度题目是考生很容易做错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下面就带着大家进入死刑内容的学习。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其也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
首先,我国《刑法》对于死刑的适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其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其次,对于一些特殊的对象,是不适用死刑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可改造性较强,改造成功重新回归社会的可能较大,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绝对不适用死刑。对于怀孕的妇女,我们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其次腹中的胎儿是无辜的,所以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也绝对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并不是绝对不适用死刑,只要其采取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就可以适用死刑了,所以题目喜欢在此设置陷阱,我们需要特别注意。
最后,对于死刑的核准程序,我国《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由此可以看出,死刑立即执行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而死刑缓期执行是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所以死刑缓期执行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们需要特别注意。
【试题练习】(多选)关于死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相对不适用死刑
B.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绝对不适用死刑
C.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D.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绝对不适用死刑
【答案】B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从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绝对不适用死刑的,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并不是绝对不适用死刑,而是相对不适用死刑的。故本题答案为BD。
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经常会对死刑的有关制度进行考查,例如哪些对象绝对不适用死刑,哪些对象相对不适用死刑,死刑该如何核准等,其主要是记忆性的考查。希望通过上文的讲解,考生能够更好地掌握死刑这一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