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行政复议的范围
事业单位考试中,行政复议的范围是常考考点。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求诸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是求诸于行政复议,首先我们要把握的是否属于复议的范围。这块知识相对简单,识记型考题为主,因此需要精准记忆。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的考察形式
首先,该知识点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考查题型基本为识记性考查,通常会出现正面和反面的考查方式。因此,在做题过程中,要看清楚选“是”还是选“否”。
【试题练习】(单选)1.下列哪种情况不在行政复议的范围之内:( )
A.某甲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任免的决定
B.某乙认为民政局发给其的抚恤金数额不够
C.某丙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保护其财产安全
D.某丁认为公安局的罚款是违法的
【答案】A【解析】A项中行政机关的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B选项属于行政给付,C选项属于行政机关不作为,D选项属于行政处罚,均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故本题答案为A。
【试题练习】(单选)2.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为中,( )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对工作人员小李的开除决定
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
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
D.对于一起治安事件迟迟未处理
【答案】D【解析】A项和C选中行政机关的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B选项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属于刑事诉讼法的范畴,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D选项属于行政机关不作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故本题答案为D。
二、掌握具体理论知识
了解考察形式后,我们可以得知,熟悉掌握记住理论知识十分重要。行政复议范围的相关理论知识主要有以下内容:
行政复议范围有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受理的事项,二是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1.行政复议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在行政复议中受到审查。
2.行政复议审查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在提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同时,可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提出进行审查的请求。可以请求进行审查的行政规定是指: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二)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法规和规章。
2.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3.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在以上知识中,学习重点主要是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在理论学习后,还需辅以相应的习题练习加深记忆、巩固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