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从未成年人的直播打赏中学习民事行为能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行业不断兴起,其中之一的直播行业受到很多未成年人的关注。而近年来,因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中的打赏行为导致家属和平台产生的纠纷频发,究其原因是很多家长认为孩子未成年,打赏数额已经超出了本人的认知能力,并且巨额打赏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所以要求平台返还打赏数额。有人可能会说,这是父母的疏忽导致的,而且是小孩自愿的,为什么要还呢?这其实就涉及到《民法典》里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知识点。那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平台到底要不要返还?为什么要还?
一、案情介绍:
2021年5月,据新闻报道,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未成年人小刘初二辍学在家,帮助父母处理家里的蔬菜批发摊的生意。期间,小刘沉迷于网络直播平台,不断在平台上为直播人员打赏,70天的时间,小刘将父母的158万积蓄全部打赏给一名主播。小刘父母知道后,多次联系直播平台说明了情况,并希望退回直播打赏的158万元,但遭到直播平台的拒绝,随后小刘父母将平台告上人民法院。
二、处理结果:
最终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直播平台返还了小刘一家的158万元。
三、知识剖析: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而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为标准,将其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此之外,实施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则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从以上内容可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有资格独立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如30周岁的王某在直播平台打赏主播,之后反悔,要求平台返还打赏数额,由于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则平台可以拒绝王某的还款请求。
而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或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超越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则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可以。如本案中的小刘,初二辍学,帮助父母处理蔬菜摊的事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小刘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并且没有能够做到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所以小刘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70天打赏主播158万的行为,明显是与其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是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而他的父母知道后,希望平台返还打赏款项,由此可知其打赏前未经父母同意且父母事后是拒绝追认的,因此父母可以要求平台返还打赏数额。所以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直播平台也确实返还了这一系列的款项。
而作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均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即6周岁的孩子想要花1000元打赏某主播,那么一定需要由该小孩的父母代理去打赏,否则小孩的父母是可以要求平台进行返还的。
根据相关报告显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类似事件在今后的生活中可能会层出不穷,所以希望大家了解法律规定,减少自家损失。